近日,有网友爆料河南商丘梁园区刘口镇一名女干部在开会时抠脚。舆情出现后,刘口镇党委、政府发出通报:我镇召开脱贫攻坚加压促进会,会上女干部杨某将脚搭在座位上挠痒痒。经核实,杨某入村开展扶贫工作时不慎崴了脚踝,当天晚上贴敷膏药,加上开会当天会场有蚊子,脚部不适,忍不住挠了一下。女干部十分后悔已经做出检讨,今后将加强干部管理和约束。(8月11日《都市晨报》)
“女干部开会抠脚”,这样的图像展现在面前,给人的起初感受一定是“不够雅观”“不够严肃”“不够庄重”。随着事情的调查,我们也看到了基本事实:这名女干部着实“抠脚有因”,在扶贫的时候不慎崴了脚,贴上了膏药,而且开会的时候会场有蚊子,感觉不舒服才有了“抠脚”的“情不自禁”。而且,还需要看明白的是“抠脚”不过是“挠脚”,不过是普通的“挠痒痒”而已。
脚踝受伤了,还坚持到会场开会,这本身就是“带病工作”,没有请假休息,何尝不值得敬意?即便抛却“脚踝受伤”不说, “挠挠痒痒”又如何?脚是人体的一部分,就像鼻子、嘴巴、耳朵一样。鼻子痒痒了,是不是需要“揉一揉”?耳朵痒痒了,是不是也需要“挠一挠”?这不过只是普通的生理需求,“挠脚”和“揉鼻”“抓耳”的属性是一样的。哪一条法律法规规定“开会的时候不能挠痒痒”?
“女干部开会抠脚”在网络上被口水淹没。似乎“挠痒痒的女干部”是大逆不道、犯了大错。有一句话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一个参与谩骂的人不妨也悄悄问自己一句:自己开会的时候是不是也“挠过痒痒”?会场确实需要严肃、庄重,然而任何事情都不能极端:“挠痒痒的人”未必就没有好好领会会议精神,“挠痒痒的人”未必就不能好好落实会议精神,“挠痒痒的人”未必就是对会议不重视。何必非要把一个“挠脚有因”的女干部逼到墙角?
倒是需要追问的是:发布“女干部开会抠脚”目的何在?不反对监督干部,甚至需要把干部放在“透明的房子”里,只有监督到位,才能促进作风转变。但是,监督不是吹毛求疵,监督不是无事生非,监督不是“为了监督而监督”,不是“为了制造新闻而哗众取宠”。
更该反思的是当地面对舆情的态度。积极回应舆情是需要做的事情,然而也不该为了“风平浪静”而“息事宁人”,而去处罚一个“挠痒痒的干部”。“挠痒痒”不过是生理需要,何错之有?
文/郭元鹏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