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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来治治驴友的“驴脾气”
2019-08-22 14:40:54 字号:

用法律来治治驴友的“驴脾气”

2019年3月4日,6名驴友到南宁市上林县大明山龙头峰探险时意外失联,经消防、蓝天救援队等数百名救援人员多方搜救,在失联超过96个小时的情况下,6人全部获救。随后,6名驴友因未经批准、擅闯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分别被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开出行政处罚罚单: 每人罚款3500元。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已有5人缴纳罚款,还有1人未缴纳罚款。(8月21日 中国青年网)

6名驴友中竟然有1人以“经济上有困难”拒缴罚款,不用说,这位驴友的“驴脾气”上来了。笔者以为,比起说服教育来说,用法律来治治这位驴友的“驴脾气”是保护区管理方的不二选择。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户外运动成了一种新时尚,越来越多的人打起行囊,加入到了驴友的队伍,“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他们不听他人劝阻,不顾安全提醒,一不小心走进深山河谷,遭遇险情,一些驴友甚至为自己的“驴脾气”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驴友的“驴脾气”不但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参与救援人员也会发生意外伤亡。2010年12月12日,为营救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游览的18名上海复旦大学学生,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出动救援人员230余人,其中年仅23岁的民警张宁海为给一名女大学生让路不幸坠入悬崖牺牲。

毋庸讳言,驴友的“驴脾气”,也是长期以来的无偿救援制度给惯出来的。因为有偿救援是国际通行惯例,而在我国,这种救援活动都是由政府财政埋单,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驴友不计后果冒险的风气,他们无需为自己的任性之举付出一分钱的代价,无论何时何地,一旦遇到危险,一声呼救,救援队就会随之而来,不惜代价进行营救,花再多的钱,付出再大的牺牲都与他们无关。可以说,有无偿救援兜底,驴友没有什么后顾之忧,想不任性都难。

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行有偿救援,让任性驴友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某种程度可以让他们的冒险行为有所收敛,6名擅闯保护区的核心区的驴友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被处以3500元的罚款,他们丝毫没有愧疚之意,还认为“处罚金额过重,加上只是误闯保护区”,拒绝缴纳该笔罚款。罚单开出后,6人均申请行政复议。今年7月,南宁市上林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原处理决定”的复议决定。目前已有5人心不甘情不愿地如数缴纳了罚款,有1人以“经济上有困难”拒缴罚款。笔者以为,这十有八九是想赖账的托词。

面对拒缴罚款的驴友,为防止发生“破窗效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广西上林龙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应该果断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经济困难,不是逃避罚款的理由,3500元罚款,是治愈驴友“驴脾气”必须付出的成本,也是“巨婴”走向成熟必须缴纳的“学费”。即便该驴友确因经济困难一时拿不出,也可以分期或延期缴纳,如果是拒不缴纳的情况的话,管理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李健

来源:红网

作者:维扬书生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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