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报批并拟定方案后,对市政府办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黄某在外兼职取酬问题进行初步核实。(8月28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工作者,才有资格被称作“老黄牛”,通常情况下,在单位内部被称作“老黄牛”的,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方面应该都做得比较好。黄某凭自己的努力,从驾驶员一步一步走到服务中心副主任的岗位,也从侧面印证了他的专业技术和工作态度并不差,“老黄牛”的名号,并非虚构。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技术熟练、诚恳踏实的“老黄牛”,竟然当起了“两栖人”,干起了外出兼职取酬的行当,最终不仅落得个分文不赚,还背上个严重警告处分,虽然不冤,但更值得反思。黄某通过兼职获得报酬高达近30万,主要靠的是自己能力,但作为党员干部,岂能不知党纪党规有着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兼职取酬违反廉洁纪律,就是在闯红线,必然要受罚。类似的警钟,不知已敲了多少遍,不禁要问一句,黄某为何会“牛失前蹄”?
应该说,在黄某兼职聚酬问题的处理上,不仅是在警示公职人员“红线莫闯、底线别越”,也体现了从严监督执纪对公职人员既是严管,更是厚爱。但是,从惩前毖后、查漏补缺的角度来说,就“老黄牛”是怎么个“失前蹄”“摔跟斗”的,也应该弄清前因后果,只有明白了当事人是如何被利益蒙蔽双眼,又是如避开领导、同事的耳目,甚至绕过了监管等等问题,才能找准症结所在,堵住少数公职人员违纪违规的漏洞。
黄某兼职取酬长达三年时间,才被漏出“马脚”,不仅说明其自身法纪意识淡漠、侥幸心理严重外,也暴露出单位内部监管松散、形同虚设的问题。基本上每天都到单位打卡签到,即便要到兼职单位做事,也要先完成单位的工作,除了有意识在同事面前表现的“一切正常”外,更说明了黄某本人心里很清楚,自己外出兼职取酬谢是曝不得光、见不得人的事。但其在企业任职副总经理,按时取酬的行为,又暴露了他的明目张胆、任性而为,其在外兼职取酬违反廉洁纪律,根源还是原则缺失、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没有把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同时,单位主要领导戴栋梁“黄某每天考勤签到基本都能做到,但自从车改以后,他上班期间在办公室的时间少了,我对他关注不够,具体去向我不太清楚。”的解释也让人看出了其中的端倪。除了每月高达8000元左右的酬劳,让“老黄牛”蒙蔽了双眼外,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连其去向都不太清楚,三年了竟然对黄在外兼职的情况一问三不知,足以说明该单位管理混乱无序,制度只不过墙上的“装饰品”、监督就是形同虚设而已,公职人员在如此环境下,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还会奇怪么?
心中无纪、眼中无法,监管成了“聋子的耳朵”,难怪“老黄牛”也会成为“鞭挞”的对象。“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公职人员外出兼职机关、企业两头占,必然会损害群众利益,必然会损害党员干部形象。为官发财应两道,这不仅是原则和要求,更应成为共识和自觉。兼职取酬这样的“好事”,对于公职人员来说,还是要三思而后行,看看别人的教训、想想自己会得到什么结果,两头都想占,必然两头空可不是说着玩的。
文/白文福
来源:红网
作者:白文福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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