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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福利变成“腐利”
2019-08-31 13:34:32 字号:

不要让福利变成“腐利”

“我都快退休了,却为了一己私利,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发了不该发的钱,受到党纪处分,真是悔不当初啊!”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远洋自然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宋立珍在收到处分决定后追悔莫及。

据了解,远洋自然社区领导班子连续三年虚报志愿者人数,将本社区不足200名志愿者谎报为243名,同时降低购买标准,骗取结余费用存至购买超市,设立社区“账外账”,违规为全体社区干部发放福利。其中,使用志愿者经费为社区全体干部违规发放福利3次共6782.6元;违规发放福利2次共5946.9元。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中央和地方三令五申,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但仍有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充耳不闻、顶风违纪。违规发津补贴不是小问题,其实质是权力的任性和领导认识的“跑偏”。是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表现,这样做的实质就是让福利变成“腐利”。

几年前,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逢年过节工会可以给会员发放少量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这就是说,单位在重大节假日到来之际,给干部职工发放正常福利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个福利的发放要合服规矩,要经得起法纪的检验。

从媒体介绍的情况来看,远洋自然社区发放“福利”的资金来源就存在问题,私自占用群众活动经费、私设“账外账”,这本身就是违规违纪的,用这样来历不明的钱,违规发放的福利,不论金额的大小,都是违纪违法的,官员为此付出代价,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有权不可任性”。作为单位一把手,本应该做好表率,严实纪律和规矩,为单位当好家,管好账。远洋自然社区原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宋立珍,却打着想给大家发点福利,提高大家工作的积极性的旗号,一而再,再而三地违规发放“福利”,结果是害人害己,不但自己受到党纪处分,而且也让其他干部受到相应处分,这确实是得不偿失的。希望广大领导干部以此为戒,从严要求自己,决不让福利变成“腐利”。

文/江文

来源:红网

作者:江文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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