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驶入出租车道支付“让路费”:失误须由自己“买单”
2019-10-06 20:42:41 字号:

——本文系红网第五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贵阳一私家车司机赵师傅在送妹妹去火车站时误入了出租车道,为顺利离开,他协商并支付给了每位让路的出租车司机20元钱。事后,赵师傅就此事报警,出租车司机被要求退还所收费用。(10月4日 贵州广播电视台)

驶入出租车道,反悔支付费用遂报警,赵师傅的一系列做法实在是不合情理。前一行为是出于自身失误,后者则违背了双方契约精神,赵师傅有错在先,又怎能得了便宜还卖乖,要求他人为自己的失误“买单”?

让是一种情分,不让也无可厚非。首先,出租车道的设置规定了出租车的单向行驶路线,只能进,不能退,车辆一旦驶离,就得从头开始排队。出租车司机为其让道,损失的将不仅仅是一次载客的机会,他们还要支付绕路回到队伍起点的油费,这便是“赔了时间,又折钱”。出租车司机在自己的专用车道上等客本身就合理合规,出于自身的利益考量,他们也没有义务帮赵师傅免费“开道”。

其次,赵师傅在协商一致后支付了出租车司机“让路费”,这已经构成了一种交易,而赵师傅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即是对双方守信交易精神的不尊重。被让了道再讨回钱,无异于买了东西,享了好处就退货,那出租车司机岂不成了“冤大头”?

有人认为,出租车司机趁人之危,不讲人情,这种言论确实有失偏颇。事实上,自己的失误自己“买单”,才真正是有“人情味”的体现。我们在谈论此类事件的时候,往往只会关注到“赵师傅”这样的角色,认为人家有困难,大家帮一帮又怎么了?可是我们却往往忽略了“出租车司机”们躺着也中枪的尴尬事实:帮忙便自己承担损失,不帮还要被道德绑架,这样的“人情味”是建立在对他们单方面压榨之上的。相反,如果“赵师傅”们能为自己的失误负责,尊重对方的利益,这样的更近公平的“人情味”是否更值得提倡?

文/尹婕(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尹婕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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