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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纰漏”不是市民“被吸毒”7年借口
2019-11-12 15:41:27 字号:

过去7年,武汉市民佘洪燕的个人身份信息一直在公安部门的全国涉毒人员信息库里,作为“涉毒人员”,她面临着出行、住宿等多方面的限制。(11月12日《中国青年报》)

近日,武汉市民佘洪燕向媒体记者出具了警方2013年为她开具的证明,证明当初系工作疏漏,并证明已于2013年6月将她的信息从信息库里删除。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任何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可能有工作纰漏,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有错误不回避,正视错误,改正错误,也是允许的。

然而情况却大谬不然,2017年4月,佘洪燕和同事去杭州旅游,在杭州入住酒店后,她被警方带走,并接受了一夜的审查。今年10月11日,佘洪燕收到了武汉市交警部门通知她驾照正式注销的函件,在1个月前,她收到短信通知,原因又与涉毒有关。前不久,佘洪燕拿着身份证去社区警务室查询,发现自己的信息依然在涉毒人员信息库里。

在我们同情佘洪燕不幸遭遇的同时,我们也对当地警方的一系列“工作纰漏”叹为观止。当初,佘洪燕的邻居吸毒被抓,轻易地冒用其名字就骗过了警方,这是“工作纰漏”。在佘洪燕发现“被吸毒”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到警方说明情况,警方承诺已经为其删除信息几年后,其名字依然在信息库里,这同样是“工作纰漏”,在同一个人,同一件事上,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工作纰漏”,这确实是让人哭笑不得的事。

只因为相关人员的“工作纰漏”,让一个无辜群众受到诬陷“被吸毒”, 让其无法同普通公民一样,享受出行、就业、探亲、旅游,影响了工作和生活,而更让人错愕的是,当事人来来回回跑了很多路,找了很多单位,出具了很多的证明材料,但问题最终没有彻底解决,这如果仅仅归结为“工作纰漏”,确实是有敷衍塞责之嫌。与其说是“工作纰漏”,还不如说是对群众的麻烦事、烦心事不上心,漠不关心,不认认真真去为群众解决。

“工作纰漏”是派出所,造成的伤害是市民,照理说派出所就应该主动承担责任,主动为当事人恢复名誉,恢复对其造成的伤害,并且避免给其带来不良影响。但当地派出所在问题发生后,不敢正视问题,推责卸责,以致让市民“被吸毒”7年,给其生活带来巨大困扰,如果把这一切都归结为“工作纰漏”,恐怕也是一种纰漏。

来源:红网

作者:​江文

编辑:田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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