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击打、刺扎等多种情形的体罚、变相体罚、辱骂等均被禁止;同时,征求意见稿对于不同情形明确了可采取的适用措施。多位专家、校长、老师表示,征求意见稿实际可操作性较强。但记者同时发现,征求意见稿中的部分措施,例如“家长陪读”“罚站一节课”等也引起争议和讨论。
从古至今,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家长们的共同心愿。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学生容易会受到不良风气和一些家长“护犊”行为的影响,从而成为“问题学生”,轻者违规违纪,严重者发生违法行为。让老师倍感头疼,管又管不得,处罚更不行。弄不好就会酿成纠纷,造成影响。因而呼吁明晰教师惩戒权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针对这一现实,教育部顺势而为,征求意见稿力求明晰教师惩戒权,让教师有规可依,从而加强对学生和学校秩序的管理,无疑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抓到了点子上。
对其中的“家长陪读”等有争议,依笔者看,家长参与管理,是责任也是义务。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成为“问题学生”,于家教不无关系。俗话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平时言传身教对孩子影响很大。因而家长确有值得反思和改正之处。之所以让家长到校陪读,说明孩子违规性质较为严重,有走上歧途的风险,亟须及时加以纠正。无论家长时间多紧、工作多忙,都怠慢不得,马虎不起。否则,一旦走上歧路就后悔莫及了。需要看到,要求家长“到校陪读”是对事不对人,而且出发点是为了教育孩子改正错误,争做一名好学生。这不正是我们家长的共同期望吗?我们没有理由不去理解和支持。毋庸置疑,学校和老师担负着教育育人的重任,需要尽职尽责。但是,我们需要明白教育孩子是学校、家长包括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谁都不能置身事外,把责任都甩给学校。
各界都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学生教育管理,齐心合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师生学习和生活的优良环境。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不能只是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我们每个人的行动中。你说是不是?
来源:红网
作者:陆敬平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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