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要求将教师督查评比考核事项减少一半以上,坚决杜绝向教师强制摊派无关社会事务,并对教师借调、表格填写等事项作出安排。(12月15日《新京报》)
《礼记》云:“建国君民,教学为先。”教育事业是国家建设民族发展的头等大事,其他工作都应该尽量减少与教学教育的冲突。然而,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为完成工作,将行政压力传导至教师群体,极大地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这是对教师不负责,对学生不负责,对社会不负责。《意见》的正式印发,来得好!
必须看到,近几年的教师负担实在太大了。笔者的一位教师朋友,从早晨6:00上班,至晚上23:30下班,回到家之后还得加班批改作业,个人社交、家庭、学习时间极少,且这样的工作状态在教师群体中并不少见。即便是教学任务繁重,他们也依旧优先完成行政任务,应付考核评比,部分教师连叫苦的精力都没有了。教师也是人,缺少低压宽松的环境,空谈奉献与荣誉,没有任何温暖可言,又何谈专心教学?
回顾近年来的一些家校矛盾、师生冲突现象,很多都是教师负担过重所萌发的恶果。面对过重的负担,学校和教师不得不把压力传导给家长和学生,家长检查作业的压力、参与迎检的压力、社会劳动的压力等等由此而来。同时,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泛滥所产生的教师负担,学生和家长看在眼里,也恨在心里。教师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教学教育上,老师和学校又如何赢得学生与家长的尊重?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顺利完成教学工作便是履行他们核心的社会责任。即便教师都成了扫黑除恶、扶贫攻坚、创优争先的尖子和能手,教学工作搞不好,也对不起“教师”的头衔。《意见》的实施,直接措施是减轻负担,进一步的影响是明确教学工作与非教学工作的关系和界限,最终效果是引导教师将时间和精力集中在教学上,这既是对教师的保护,也是对教学的尊重。
眼下,最需要做的是尽快、全面、有效地落实《意见》,进一步发现和化解教师群体的压力源,引导教师依照《意见》维护自己的教学权利,增强对法规的信任和信心。同时避免因落实《意见》而产生的会议、检查、学习负担,根治形式主义陋习,让教师群体切实感受实实在在的好处。现今毗邻中小学生寒假,《意见》此时印发,相信能给部分中小学生提供转换调整的时间。
教师是教育的主体,教师身上的压力也是教育的压力。为教师减负与为学生减负,两者需要齐头并进,不能厚此薄彼。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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