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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须戴口罩”,念好依法治理的紧箍咒
2020-03-27 20:33:48 字号:

“流感须戴口罩”,念好依法治理的紧箍咒

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提交二审,草案二次审议稿增加了与疫情相关的文明行为要求,包括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内容。(3月26日 人民网)

《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里说的这些事情,其实并不新鲜。只不过是,在以往的时候,“流感须戴口罩”等等,只是一种“文明倡导”,需要反反复复提倡,需要反反复复提醒,需要苦口婆心劝说,处在了一个“你接受也行”,“你不接受也行”的境地,对于其他市民而言,如果没人遵守,也只能是谴责谴责而已。而有关部门也没有办法处理了,只能是一声叹息。

当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对于“必须戴口罩”是铁腕落实的,所有地方都要求“出门必须戴口罩”。但是,这只属于特殊情况的特殊处理,并没有详细法律规定,只能从“防疫法律法规”的角度模棱两可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有的小区居民比较任性,出门就是不戴口罩,当防控人员约束时,他们会说“有法律规定必须戴口罩吗”;某地一家医院的院长,因为出门不戴口罩和防控人员发生了纠纷,他说“不戴口罩是我的自由”……

固然,这些行为最终都受到了处理。问题在于,正如一些人所说,哪个法律规定“必须戴口罩”了?这还是疫情时,假如只是普通的流感,那么要求公众戴上口罩则会更难。即便是普通感冒等等,也需要多些健康的、卫生的生活习惯和理念。这其实是社会治理的尴尬,一个方面是为了确保安全,出门戴口罩是必须的,一个方面是,出门戴口罩却没有法律依据。法治时代,需要让社会治理更能体现法治精神,而不是“特事特办”。

因此说,北京市将流感须戴口罩写进法条,是一种积极作为。这将从法律的高度,保障社会治理的师出有名,让社会管理能够硬气起来,念好社会治理的紧箍咒。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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