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偷窃电瓶车被民警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曾在接受采访时称“这辈子都不可能打工”,该言辞引发网友关注。4月18日周某第四次出狱后,据周某家人介绍,至少已经有30多家网红公司接触过他们,有的公司甚至开出了200万、300万的签约价。对此,很多网友感慨“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发出“竟然有这么多公司想要把他包装成网红,这样做真的好吗”的疑问。
周某走红,是因为那句“一辈子不可能打工”。他说不愿意打工,可能是为了摆脱不自由不自愿的劳动方式。这不值得嘲笑。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只是在当前社会条件下,文化水平不高的他,从事自由自愿劳动的选择面太窄,因而不愿意打工的想法实现难度较大。所以,在找不到第三条路的情况下,他只好铤而走险,从事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既然周某固执地坚持不打工,在他的观念一下子难以扭转的情况下,要避免他重蹈偷窃的覆辙,那就应该帮助他找到打工和盗窃之外的第三条路。现在网红经纪公司找上门来,声称“要改造他”,不让他再干违法犯罪的事情,有何不可呢?
有人说,周某多次坐过牢,让他成网红,社会导向不好。可是,好的社会导向应该是不歧视任何人,让每个人在社会中都找到合适的发展位置。周某坐过牢,只能说明他过去走过弯路,不应该成为贴在他身上一辈子标签。哪个人没犯过错?只不过是周某错得严重一些罢了。古人说,“夫迷涂知反,往哲是与”。世界上浪子回头的案例太多了。要让浪子回头,就应该给他回头的空间和机会。而不是因为以前有过错,就堵死他回头的路。
网红公司不是公益单位,他们是商业企业。他们依法经营,依法选择员工,是他们的自由和权利。只要法律不禁止,选择与谁合作,不受干预。如果因选择失误,损害了自己的利益,后果自行负担。有人说,企业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可是,网红公司给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就业机会,就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周某如愿意去网红公司,愿意遵守法律法规,好好工作,那没有什么不妥。
为什么要戴有色眼睛看待周某与网红公司呢?为什么不给周某与网红公司一个机会呢?一方面,网红公司如果能根据周某的特点,让他干适合他的事,比如像网友建议的那样,直播带货卖电动车,或者发出正能量的声音,那也是人尽其用,善莫大焉。另一方面,周某的兄长称周某有头脑,很顾家,在监狱里经常到图书室看书,本质不坏,只是没遇到好人引导。如果网红公司能履行“我们要改造他”的承诺,成为周某的好人贵人,帮助周某走向新生,那该是多好的事情啊。
大家反对网红公司与周某合作,是担心会给社会传递一种倡导好逸恶劳的错误的价值观。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为什么大家尽往坏的方面想呢?要相信,网红公司没有那么大的能量,无法改变和带偏主流价值观。同时,网红公司如果能够让周某成为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不也是满满的正能量吗?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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