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何先生为省钱给孩子看病,将车违停在路边并睡车内,西安交警贴罚单但留言“不罚,加油”引发网友点赞。4月18日,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医院已同意何先生就医时,将车免费停在院内停车场。何先生说,真的感觉很暖心,感谢西安交警和医院对他们一家人的帮助。(4月20日 《新京报》)
所谓“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家长的难在于为了孩子“锱铢必较”。据了解,何先生之所以将车停在路边,睡在车内,是因为孩子得了白血病,化疗是一笔高额的支出,不得不省下停车费。众所周知,车内难以伸展手脚,若非省钱,恐怕谁也不愿意呆在车里睡觉。
西安交警之所以不处罚何先生,是因为看到了何先生在车窗上留下的纸条:“省钱给孩子看病望警察高抬贵手。”小小的纸条说明何先生并非故意违章,只是迫于生计,不得不向法律求情。常言道:“法不外乎人情”。制定法律是为了维护正义和人情,法律重点惩罚的是不知敬畏不知悔改的人,迫不得已的“违法”,理应得到基本的谅解。
事实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何先生坐在车内休息,遇到道路堵塞或他人需要可随时开车离开,并不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严格意义上不算违规违法。所以,交警不进行惩罚并没有突破法理的底线。
如此一来,必定有人会疑惑,既然开罚单与不开罚单一个样,为什么交警还留下“鼓励的罚单”?事实上,惩罚是基于法理,不惩罚是基于情理。情理上可以“不罚”,但法理上必须“告诫”。依法执法张弛有度,才能树立起法律的威信。一张“不罚”的罚单,意在提醒何先生“这不是放纵,而是帮助,下不为例”。
亚里士多德曾说:“如果法律是合乎正义的,它们就从作为其根源的永恒法中吸取使人内心感到满意的力量。”温暖人心比重刑惩戒更能体现出法律的张力。用“不罚”的体谅感染人,能引导本该受罚者敬畏法度,未来就能避免主动违法。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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