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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摊派性捐助成“次生病毒”
2020-04-20 21:30:32 字号:

勿让摊派性捐助成“次生病毒”

广东湛江市麻章第二小学的一些学生家长最近遇到一件事情,孩子的班主任老师在家长群里发了一则《社会捐赠倡议书》,还有一条关于号召家长捐赠物资的通知,以“接龙”的形式呼吁学生家长为学校捐赠口罩等防疫物资。(4月20日 澎湃新闻)

尽管学校声称此次捐赠防疫物资,并非强制,但通过“倡议书+教务处教师组织+班主任老师动员+群内接龙”方式捐赠,其本质与摊派性捐助没有区别。正如一位学生家所言:“在家长群内公开接龙捐赠物资不妥,会让那些没捐物资的家长显得很突出,让家长不得不捐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显然,湛江市麻章小学的做法既与现行法律相悖,又可能变成学生家长的额外经济负担,让爱心打折,也让慈善变味,更多的是让大家对爱心捐款产生抵触情绪,导致将来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面临无人愿意出力的无奈。现在的问题是,家长迫于学校的威严不得不违心地进行捐赠。

从某种意义上讲,慈善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自由。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他们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快乐慈善”。而类似摊派性捐助则带有索要性,是一种“道德勒索”。慈善是自愿的,也唯有自愿才让慈善变得人性十足,富有号召力。可是,“非自愿性”捐助却是酸痛的,是一种变味变质的“伪慈善”。

中国的慈善再也伤不起了。只有尊重每个人的意志,捐赠才能真正成为自发、自愿行为。否则,一味地摊派性捐赠,难免成为疫情的“次生病毒”,侵蚀慈善肌体。

要想从根本上杜绝摊派性捐助,让类似索捐早日销声匿迹,不仅要规范和约束权力,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更为关键的是,应当赋予公众监督的权利,让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行为置身于强有力的聚光灯下。唯此,才能让权力尊重权利,权力畏惧权利,当个人面对类似捐赠现象,也不必担惊受怕。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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