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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是好事,全国立法步子太急
2020-05-25 18:53:53 字号:

垃圾分类是好事,全国立法步子太急

自2019年以来垃圾分类一直是公民关注的热议话题之一。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龚定荣提交了《关于提高垃圾分类治理实效的建议》,建议中指出:垃圾分类不能单纯依靠居民自觉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仍需从全国层面进行立法,让垃圾分类成为全体居民的法定义务。(5月25日 澎湃新闻)

2019年以来,全国各地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如今垃圾分类已经在多个地区立法实施。但从实践来看,有两个层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其一,农村及偏远地区相关设施不齐全,农村垃圾分类知识未普及,村民无法完成分类;其二,垃圾分类处理部门配套体系不完善,无法承担“分装分运”。

就前一个问题而言,有些农村及偏远地区,甚至连一个垃圾桶都没有,那里的人们将垃圾扔到一个固定的地点,而如果通过立法大跨度地让这些地区的人们执行垃圾分类,甚至于让某些刚脱贫的农村家庭背上垃圾分类的担子,那法律是否缺少了些人情味?这些问题不解决,全国立法实施垃圾分类恐怕不可行。

就第二个问题来说,垃圾的分类处理,才是实施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一些地方分类配套体系不完善,垃圾分类在最终的分类处理阶段始终存在问题,比如与垃圾分类品种配套的运输体制不完善,导致“混装混运”。许多农村地区与偏远山区,甚至根本没有配套的垃圾运输设施。在配套设施没有普及或完善之前,全国立法实施垃圾分类是否操之过急?

垃圾分类的全面推广势在必行,但具体实施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推进。不考虑各地人民的困难,那法律是否太不近人情了?况且,在配套体系不完善的情况下,能否达到“垃圾分类处理”的目的也让人难以放心,这事关最终决策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

不可否认,垃圾分类不能单纯依靠居民自觉和文明素质的提升,但因此就期待依靠全国立法解决,步子是否又迈得太快太急了呢?

来源:红网

作者:刘金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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