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盘古社区坚守了100多天的抗疫志愿者大多来自湖北、四川、贵州等省份,从2月7日到5月24日,他们每天24小时值守着社区的9个防控岗亭。可是在他们工作的100多天里,只得到了3900元的补贴,这跟当初社区工作人员承诺的数额差了不少,剩余的6900元补贴无法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回应,因签到笔记通不过财务审核。记者一直未拨通盘古社区书记电话,随后,记者和这些抗疫志愿者来到仙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7月11日 广西新闻网)
此事引发关注和热议。不少网友认为,所谓志愿者,应该是自愿进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获取任何利益、金钱、名利的活动者。有偿不叫志愿服务,所以这些社区志愿者不应该计较钱多钱少。但是,笔者不这么看。
参与志愿服务,是公民道德水平高的重要体现。但我们不宜拔高志愿服务的道德标线。拔高道德标线可能会伤害志愿服务。《吕氏春秋》讲了一个故事,当时的鲁国颁布了一个规定,国人如发现鲁人在他国为奴者,可以赎回,国家会补偿赎金并给予奖赏。孔子的弟子子贡是一个有钱的商人。他在他国赎回了一批奴隶。子贡为了显示自己品格高尚,没有向国家要补偿金。对此,孔子批评说,子贡这个举动必然会让其他人也不好意思去报账领赏了。不报账领赏,做好事就成了亏本的事。亏本的事,很多人不会愿意去干,因此,其结果必然是导致人们对鲁人在他国为奴的事视而不见。如果社区志愿者为了显示自己从事志愿服务不是为钱,而是因为品德高尚,从而不去争回这笔合理合法的补贴,这种行为是不是有点像子贡赎奴?
给志愿者发放补贴,志愿者领取补贴,都有利于激励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志愿服务中来。这也是为什么,就算是《志愿服务条例》,也规定了“表彰”“奖励”“优惠”“优先”“优待”志愿者等褒扬激励内容。而此次疫情防控中,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通知里,也明确规定可以“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社区志愿者适当发放补贴”,很多社区的志愿者都领取到了补贴。
疫情期间,社区志愿者响应召唤,扎根社区,奉献爱心,为服务社区居民,织密社区防控网络,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用行动证明他们是出色的志愿者。他们领取补贴,是合理合法的正当的行为,无损他们道德的高尚,也没违背志愿服务的精神,更没有伤害到志愿服务的名誉。
真正值得聚焦的是,社区如果不履行承诺,没有足额发放补贴,是不是显得不够诚信,是不是会伤及志愿服务这项事业?当然,按照官方的说法,涉事社区恐怕也并非不愿向志愿者发放补贴,问题关键卡在了“签到笔记通不过财务审核”。不可否认,财政资金不能滥用,按规定办事也没错。但是,现在既然有志愿者反映未拿到全额补贴,当地就应该详细加以核实。总之,要从善待褒扬激励志愿者的角度,兑现补贴承诺,按志愿者履职天数,全额发放补贴,千万不要让曾经努力奉献过的志愿者们出力之后还寒心。
来源:红网
作者:梁勇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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