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其中“要求承诺终身服务并以房产抵押”“顾事业不顾家”等内容引发社会关注。面对记者采访,椰树集团董事长赵波表示,自己竞聘总经理时曾主动抵押了房产,并提到“可以说企业高管都是这样做的。”他认为这样能够“给自己压力,也给自己动力”。(8月25日 《北京青年报》)
不知道,椰树集团董事长口中的“企业高管”,指的是哪一家企业,哪一位高管。倘若“抵押房产”真的成为职场当中的潜规则,甚至明规则,并有许多企业高管奉为圭臬,想必社会反应也不会如此强烈。令人疑惑的是,椰树董事长此言,其表达目的是什么?是不是企图证明,抵押房产的招聘要求合情合理?
试问,高管带头,员工就该模仿吗?在一些企业当中,部分高管将“上行下效”作为管理法宝,认为“我加班了,员工就得加班”“我减工资,员工就得减工资”“我抵押房产,员工就得抵押房产”。殊不知,自己抵押过房产,便要求员工抵押房产,这不是激励措施而是道德绑架。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法律当前,并不是员工自愿就具备合理性。事实上,正因为员工不愿意主动抵押房产,该项措施才有威慑和牵制作用。高管带坏头,员工不得不跟进,这样野蛮的管理思维不该出现在现代社会。
面对舆论质疑,企业董事长不是认错,而是拿自己做“反面教材”,为企业的野蛮招聘寻求看似合情的借口。不难猜想,如此霸道的人才管理思维恐怕已深入到企业文化的“骨髓”当中,成为了该企业用人选人的基本套路。除了被公开的招聘信息之外,在该企业内部或许还有许多无情无理的任职要求没有被发现,需要有关部门重视。
现代管理学理论要求人才管理当“以人为本”。要求员工“终身服务”“顾事业不顾家”不是把员工当成人,而是当成机器人。由此产生的动力只有两个结果,一者如“斯德哥尔摩综合征”般,被迫“同化”,从被压迫者转变为压迫者;一者如“逆反效应”般,持续反推,使员工寻求变相逃脱。无论如何,都不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好办法。
防范人才将企业当成镀金跳板,当注重正向激励,用全面的福利待遇以及温暖的工作氛围吸引员工;而不是用负向激励,通过拿出许许多多的“镣铐”捆住员工。没有任何一个人,在进企业之前就深爱这家企业,愿意为之“服务终身”。一个不顾家的人,又怎能有足够的责任心为企业服务?
所谓“强扭的瓜不甜”。不是企业高管曾经这么做,员工就应该怎么做。而是员工认可这么做,企业高管进而模仿带头。两者的逻辑关系不要搞错了。
来源:红网
作者:严奇
编辑:陈乘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