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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时代,应少一些“我爸是我爸”的证明
2020-11-03 17:11:04 字号:

信息化时代,应少一些“我爸是我爸”的证明

——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广东惠州的陈先生,为继承已故父亲的存款,陷入证明“我爸是我爸”的循环,在银行、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来回跑了7、8次,历时7个多月未果。最终经国务院督查组督查,当地政府协调整改,他才取到存款。(10月23日 央视网)

在没完没了的“循环证明”中,似乎公证处的贡献颇丰。但媒体对“亲属关系证明”的误读,让本来就不懂的我们更糊涂,引发了众多不满。事实上,证明 “我爸是我爸”很简单,难的是证明“我爸不止是我爸”。

假如我爸不止是我爸,那么“我”就不是遗产的唯一继承人,为了独自取出银行的存款,我必须向公证处提供一份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无法单凭一个户口本办理继承公证——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是父母,子女和配偶,亲属关系证明正是为了确定是否还存在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继承人。与证明“我爸是我爸”的确实是两码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及相应的权利;提供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提供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从这个角度来说,公证处的做法无疑是正确的,为了保证公证内容的真实公平,不得不对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更加严格。而根据相关规定,派出所和居委会也无权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等信息。僵局之下,似乎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立场,然而抛去客观事件流程,问题本身仍然无法得到解决。尽管督查组认为,基层部门缺乏服务意识,相互推诿才导致群众办事无门,但现实的情况千奇百怪,一般流程又不能解决,公共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基本工作人员既要按照规章制度工作,又要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无法两全,最后还是要上层建筑去着手解决问题,因此造成了非要督办才能办成事的表象。

为群众办事是政府部门的工作,为群众及时、高效的处理事务更是政府部门职责的应有之义。“踢皮球”的时代该结束了,基层干部避免承担风险互相推诿或许仍然存在,但高层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协调更为重要。往往是因为高层部门在下发相关政策时没有想周全,或者在制定相关流程的时候没有征求基层办事人员可行性,才导致的基层干部权责不对等,再加之,信息不通畅,上下部门对于群众办理的业务所需材料、手续的信息缺乏公开和公示,进一步增加了其办事难度。

互联网时代下的中国本不应如此僵化,政府部门的信息共享本不是难事,对公要求协作或将成为可能,或许在全面电子信息化的时代,会少一些证明“我爸是我爸”的声音吧。

文/刘雨欣(西藏民族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刘雨欣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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