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试想,你省吃俭用攒钱十年,小心翼翼看房两年,终于选好了心中的“黄金屋”,满心欢喜地交了定金,等着交房,却换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一家人东奔西跑,鸣冤叫屈,但无人问津。最终无奈搬进烂尾楼,打起手电照明,钉满塑料布御寒,过起了原始的群居生活。这样的经历听起来过于悲惨,但也真真切切地发生在很多人身上。
近日,有关“烂尾楼”的新闻再次登上热搜。据《新京报》报道,辽宁大连一小区已烂尾8年,部分业主无奈入住毛坯房数月,过着了没水没电,挑水捡柴的原始群居生活。最近因天气太冷,居民们开始在窗户四周钉上厚厚的塑料布避寒。其中一位居民表示,自己在2012年时交的房款,没想到八年过去了,房子现在没交房,就连钥匙都没有!
烂尾楼早已不是个例,从历年来的报道中不难看出,几乎每个城市都存在着烂尾楼现象。烂尾楼不仅破坏城市形象,浪费土地资源,也实实在在损害着群众利益。“房价高”的问题已让很多家庭苦不堪言,假设再遇到烂尾楼,只能是雪上加霜,这对一个家庭造成的伤害不可估量。
造成楼盘烂尾的原因是多样的。可能是因为施工质量低劣,被迫停工;也可能是因为局部地区房地产过热,宏观调控以后,信贷资金收缩,工程后续资金跟不上;还可能是因为开发商陷入了各种纠纷,导致停工……关于这些原因,政府和房地产商也难以预料。但需要厘清的是,不管出于哪种原因,民众是无辜的。因此在烂尾楼事件发生时,首要应保护好民众的利益。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民众的利益却难以得到保护。对于烂尾楼的处理,通常是由政府作为担保,然后找一个新的开发商从之前的人员手中接盘,然后再建成继续销售。如果能及时找到接盘的开发商还好,可很多烂尾楼盘面临的情况就是一个字:耗。旧开发商无法继续施工,又没有新开发商接盘,耗时数年,最后吃亏的还是老百姓。
烂尾楼现象存在多年,真真正正成为了民生之痛,这必须有所改观了。但是要想真正改变烂尾楼的现象,还应该从源头治理。而源头是何?这恐怕要回归到商品房的预售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建立了预售许可制度。其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预先支付定金或房款的行为。
长期以来,我国城镇住房总量不足,商品房供不应求,而商品房预售制加速了整个建设资金周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增加了商品房的市场供给。自预售制度确认以来,固然刺激了商品房的交易市场,但其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小觑。一方面,预售制降低了房地产行业的门槛,一度造成了房地产商参差不齐,鱼龙汇杂的局面,也为部分开发商虚假宣传、弄虚作假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当住房还处在建设过程中,购房者就要支付房价款,但购房人对房屋本身的质量、特点缺少足够了解,即使交房时有问题,多数也只能被迫接受。假设开发商遇到一些问题,楼盘甚至可能“烂尾”。
从今天来看,预售制度引起了民众的强烈不满,其弊端正逐渐放大,远远超过原本的优势。近年来,住建部曾向多地征求商品房预售制调研报告,不少人呼吁取消预售制。央媒也曾用了八个字“取消预售制不可免”来表示预售制度最后的结局。长远来看,预售制的取消是必然的。但取消实行二十多年的预售制度,对于房企也是个很大的考验。其引发的问题难以预测,所以并不能急于一时。
就目前来说,规范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企业的信用体系,提高房地产商的准入门槛,以及加强对房地产商的监管应该是摆在眼前的事情。
文/江绍宇(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江绍宇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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