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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过世老人发高龄津贴”,怎么走的群众路线?
2020-12-05 19:07:51 字号:

“给过世老人发高龄津贴”,怎么走的群众路线?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武汉市硚口区宝丰街某社区专干付某因工作流于形式,造成给已去世老人黄某“发放”高龄津贴的问题。对于问题的产生,社区干部付某解释说:“平时总是黄某的老公来社区办事,我就想当然地以为她也在世,没有想到……”工作如此不负责、不上心,实在不应该。(12月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社区干部岂能想当然,这是很多人的质疑点:因为“老公经常来”,推算出“老婆还健在”,这种说法十分荒唐。老公是老公,老婆是老婆,“老公健在”不代表“老婆活着”;“老婆活着”也不能推算“老公健在”。

按照武汉市相关规定,社区(村)网格员每季度需核对未办理武汉市社保手续的老人情况。如果3个月都无法联系上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信息系统又未提供死亡数据的,可暂停发放高龄津贴,待取得联系后核准实情,补发其高龄津贴。作为专门负责高龄津贴发放的社区干部,付某本该认真履行核对系统信息、定期入户核查的职责,即使工作繁忙一时无法完成,后期补打个电话、多问问周边居民,也能避免或及时纠正此类错误。而事实是,高龄津贴违规发放了27个月,付某还是没有发现,足见其责任心缺失的程度。

这是典型的“两耳不闻窗外事”。作为社区干部,本应该和“基层群众最近”,基层群众的家庭情况应该是了如指掌的。社区就在百姓身边,百姓就在社区居住。社区的办公室甚至就在“百姓家的隔壁”,即便有的百姓居住距离远了点,但也不至于是“千山万水”。

基层干部“不知百姓家庭事”本来就是一种失责,又何况我们一直在强调要走群众路线。走群众路线,就是要求基层党员干部要“多走走”“多看看”“多聊聊”“多说说”,与“一墙之隔”的群众打成一片,成为一家人。“给过世老人发高领津贴”,至少说明社区干部是没有“多走走”“多看看”的,社区的高龄老人都已经去世了,你都不知道,何谈“群众路线”?

对于社区干部和村组干部而言,应该“熟悉百姓的家事”,谁家孩子考上大学了,谁家老公生病住院了,谁家子女已经辍学了,谁家爸妈遇到困难了,这些都应该了然于胸。即便没有“亲自前往”,没有“家里转转”,假如平时能多与社区百姓交流,这些家长里短都比较容易掌握。只能说,坐在办公室里,走不出群众路线。要做好社区干部,必须做到“知百家情”“问百家事”。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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