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北京师范大学儿童性教育课题组负责人刘文利试图把性教育课带进幼儿园的课堂时,遭到了孩子家长的坚决反对。其中一位孩子的家长认为,幼儿园里的性教育实验,其实是把孩子当成“小白鼠”,结果是不可控的,“不知道孩子会被教成什么样?”她拒绝让孩子接受性教育课。(12月10日《新京报》)
在我国,长期以来公众对性的问题很敏感,甚至是“谈性色变”。有人认为性是罪恶的根源,是有悖伦理的;有人认为性是不能搬上台面说的羞耻;也有人将之与“淫”“污”同名,认为一旦公开地进行性教育,便会污染本性纯洁的孩子的心灵,导致其学坏……“性”仿佛被遮上了一层布,那些人将之视为禁忌,对其抱持抵触、羞涩的态度,弃之如敝履。
这是对“性”的偏见,源于长期以来公众在传统礼教的束缚下行成的对“性”的刻板印象,且认为“性”带来的多是恶果。常被人谈资的恶果之一:艾滋病高发不减。艾滋病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传染病,目前尚不能有效治愈,病死率较高,其给患者及其家人带来的痛苦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截至今年10月,我国报告的现存艾滋病感染者104.5万例,性传播比例超95%,其中异性传播超七成。艾滋病的传播渠道有三类,而目前导致传染率和得病率最高的是性传播。恶果二:性侵害犯罪层出不穷。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呈现持续上升态势。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10603人、13445人、19338人,后两年同比分别上升26.8%、43.8%。性侵罪犯的“变态性欲”“追求刺激”以及法律意识薄弱,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极大的威胁。
认为“性”与艾滋病、性侵犯罪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认知是错误的,这是对“性”的误解。“性”不是“乱性”,亦不是“性侵”,更不是洪水猛兽。“食色,性也”,性需求是人的本能需求。每一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充满对性的好奇。假如因为那层遮羞布而不及时地给他们传授性知识,孩子接触到的性知识是零碎的,甚至是完全错误的,将导致他们对性的理解产生偏颇。另外,孩子们到了青春期,性不加以疏导,就会造成性压抑,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
那些所谓“性”带来的恶果,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人对“性欲”的不控制以及性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这也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对于孩子的性教育极其重要。假如从性意识尚未成熟的儿童抓起,引导他们对“性”的正常认识,会不会在未来打破公众对“性”的偏见、减少性病和性犯罪的发生等方面带来更显著的效果?
今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将于明年6月开始实施,其在关于“学校保护”一章中指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这是“性教育”一词首次出现在我国的法律中。一方面,性教育课不仅可以教给孩子们掌握身体发育、性和健康、防止性侵害的知识,培养他们对性问题的正确看待,以及培养他们约束自己的情感、想象和正在产生的欲望的能力。另一方面,性教育课还可以教他们如何与家人朋友相处、掌握生活技能。正如刘文利所说的:“它不只是关于性行为的教育,而是把性当作一条主线,给孩子们进行的生活教育。”
积极面对性健康教育是必要的,那些带有偏见的人也应该主动打破自己固有的偏见。当然,性教育也不可操之过急,灌输性知识理应要与儿童的成长同步。借用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马卡连珂说的一句话:“只有在儿童已经养成对人们私生活应有的态度,只有在儿童对若干事物已经习惯于保持处女般的缄默,也就是说,只有在儿童年龄日渐长大的时候,才可以和他们谈性生活。”
文/陈春伲(广西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陈春伲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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