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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即可购得丁真航班信息,个人信息保护难在何处?
2020-12-19 23:44:45 字号:

300元即可购得丁真航班信息,个人信息保护难在何处?

——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12月17日,有网友在网上曝光一张疑似“黄牛”党的朋友圈截图,截图中显示,“黄牛”在公开出售丁真飞成都的航班号和证件号。对此,红星新闻记者从丁真所属的四川省甘孜州理塘县文旅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处了解到,丁真确实已于12月17日到达成都,但并不知晓丁真身份信息和航班信息被泄露的事情。(12月17日 红星新闻)

近年来,各类明星航班信息、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泄露现象屡禁不止,而丁真作为新近爆火的顶流,其在各大短视频平台上所拥有的超高流量也使得无数短视频拍摄者对其趋之若鹜,希望拍摄到一些独家内容为自己的账号引流,而这也就让一些不法分子们看到了商机,干起了非法售卖个人信息的生意。

但事实上,我国今年新出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中就已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并对个人信息做出定义,指出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行踪信息等一系列信息都属于自然人个人信息的范畴。可见丁真被高调售卖的航班信息、证件信息,都是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公众人物个人信息兜售依然如此猖獗?个人信息保护究竟难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保护有两“难”。

其一,对个人信息背后多元利益的平衡之难。不同于个人隐私所强调的绝对私密,公民的个人信息虽然都与私人有关,但这种“私”却未必要“隐”,例如公民的身份证号往往会公开提供给航空公司等各种平台,同时大数据等一些信息技术的运用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公民的个人信息进行采集。而此时如果法律过于强调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绝对控制,则会阻碍对个人信息的正常利用与共享,不仅对公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也不利与大数据等信息产业的发展。而正是为平衡这些多元利益主体,我国《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保护采取了法益保护模式而非权利保护模式,这也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使其继续售卖公民个人信息。

其二,对个人信息提供端及购买端的管控之难。当下,明星航班信息售卖已经形成了一条航空公司、订票平台提供,黄牛倒卖,买家付款的完备黑色产业链,在这其中作为提供端的航空公司与订票平台每日都会经受大量的个人信息,而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即便航空公司及法律有明文规定,个别人员也会铤而走险,想要通过这种不法“捞上一笔”;而对于购买端而言,对于明星私生活的过度好奇,使得对于购买明星私人信息的群体与日俱增。而这个群体在网络上的匿名性,以及购买平台的私密性,使得明星私人信息售卖行为具有了事前难以防范,事后难以查找的特点,从而造成明星私人信息被兜售行为的屡禁不止。

如何有效地保护公众的个人信息,是当下社会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在笔者看来,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需要相关法律的继续完善,更需要每一个个体都认识到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国家与个人两端共同发力,方能建立持久有效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文/贾贝熙(西南交通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贾贝熙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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