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睿鸫
镇、村干部和卫生部门领导三次提醒:不得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要上报。但湖北荆门沙洋县后港镇村医马某却没有听进去,私自接诊了6名有发热症状的村民,后来多名村民被确诊为新冠病例。近日,沙洋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马某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1月20日《荆门晚报》)
2020年2月6日两高两部出台的防控意见规定:“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的第四款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显然,当地法院判罚是符合法理依据的。
农村诊所作为基层医疗机构,是疫情防控的第一“哨点”。大家明白,疫情防控最大的难点,是如何在第一时间发现病例。村民一旦遇到头疼脑热问题,常规的选择不是去医院,而是选择自行服药,就近到乡村卫生院、卫生室和诊所,找乡村医生诊治。如果村医遵照规定,及时上报,能最大限度地避免疫情风险。相反,接诊发热病人,发现发热病人不上报,只会酿下巨大的疫情隐患。
国家层面已意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2020年12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发热诊室。尤其是,这项制度安排提到,基层医疗机构需对全部发热患者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需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的方式,为发热患者提供检测服务。
要想让农村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成为疫情防控的第一“哨点”, 要强化基层医疗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村医传染病知识与预防常识,做好监测排查工作,努力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再延误防疫战机;发现疑似病例患者后,要及时转诊,同时保证闭环管理,让疑似病人不接触更多的人。此外,要强化农村防疫宣传力度,包括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等基本卫生防护常识。
再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春节就要到来了,农村可能面临一次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各级地方政府有必要及时补齐防疫短板。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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