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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生火被拘留,警钟长鸣勿存侥幸
2021-01-22 17:41:41 字号:

林区生火被拘留,警钟长鸣勿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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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凉山昭觉县竹核乡护林员在林区发现有五人在生火吃烤鸡,当场进行制止未果,反被辱骂。最终报警后,5人均被拘留10日及罚款500元 。(1月22日 人民网)

在山上公然燃起烟火,潜藏的是大火烧山的重重危机。不少人恐怕仍然记得,就在2019年3月30日,四川凉山发生特大森林火灾,30名年轻的消防员为了扑灭火灾牺牲。而不到两年后,竟有凉山人将灾难的教训抛之脑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条款明确规定,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可从各地频发的野外用火新闻中,我们不难窥见,不少人的森林防火意识不强。无论是野外生火,或是祭祀烧纸,生火的人往往想着,“山这么大,不会被抓到的”,“就这一次,哪那么容易着火”,可恰恰是这样的侥幸心理,往往导致了事情朝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最终酿成无人可以挽回的大火灾难。

杜绝人为森林火灾,光靠群众的自我觉醒和意识,恐怕并不现实。管理部门应当发挥其作用,进行长期广泛的群众宣传。山区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光靠在房子上刷上“放火坐牢”几个大字还远远不够。要提高民众防火意识,必须深入基层普及,反复强调林地生火的危害,并且鼓励民众及时检举,形成民众监督作用。

另一方面,抬高违法的成本,不失为直接有效的方法。生火之人恐怕并非不知生火容易导致火灾,并非不了解森林火灾扑灭困难,而是违法的成本过低,抵不上一顿“饕餮野炊”的诱惑。如今的法规中,对于林区生火者的处罚力度较小,仅仅被拘留和少量罚款,恐怕难以起到以儆效尤之用。不妨加大处罚力度,抬高触犯法律红线的成本,如此才能真正震慑住“侥幸”这个心理魔鬼。

大火无情,警钟长鸣。任何人切勿寻一时之快,做出害人害己之事。有关部门也应加大宣传和处罚力度,莫让满山的草木和鲜活的生命,为个别人的一时侥幸“买单”。

文/张媛(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张媛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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