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出台。根据办法,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到5年不等的行业联合抵制,且须在联合抵制期限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继续从事演出活动,而极为严重者将被行业协会永久抵制。
演艺行业的乱象不是一天两天了,最近的各种“瓜”,更是让人充分领略了“贵圈真乱”。然而,长久以来,多少“劣迹艺人”是在公共舆的一致声讨下才被封杀或者联合抵制,又有多少“劣迹艺人”在风头过后卷土重来,又心安理得地忘掉过去,重新洗白?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出台的新规,表明了行业内部进行自我整肃的决心,也有效化解了此前的管理难点、痛点。
新规的第一个亮点,是把“泛道德”问题做了明确化规范,直接指向之前管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
在过往曝光的劣迹艺人相关事件中,很多处在法律所不及地带的道德作风问题,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很多涉及“德”而不涉及“法”的事件,非要等到“舆论鼎沸”,行业才能出面发声、予以回应和处罚。
新规没有给“钻空子”行为留下空间。除了损害国家利益、参与非法活动、酒驾、不履行合同等违背法律的问题,类似“假唱”“违背伦理道德”“违反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曾经游离在灰色地带的道德问题,首次被白纸黑字地列入严厉禁止的名单里。这意味着,之前“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都能依规得到管理。
新规的第二个亮点,是极大地抬高了劣迹艺人的犯错成本。
对于触犯行业规范的劣迹艺人,新规按照程度的不同,分别进行1-5年甚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值得注意的是,为了保证抵制的彻底性,新规同时着重强调了“跨行业、跨平台”抵制的联动操作。更为重要的是,新规首次明确了“复出”的相关规定:需要在抵制期满前3个月提交申请,经道德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在其监督下继续开展演艺活动。
明确的抵制期限,“跨行业、跨平台”抵制,准许制的复出方式,无疑让艺人的犯错成本大大提高。“黑历史”不会再被轻松抹去的,不会那么容易消退,劣迹艺人“复出”后的一言一行,更将受到行业、公众更为严格的监督。可以预见,这将有力倒逼艺人们遵法守德。
新规的出台,昭示着行业自我净化的决心,期待它推动演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文/吕行 (中国人民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吕行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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