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戴先任
因“游手好闲”,云南省镇雄县杉树乡海子村父子周仔松、周顺宝,被村委会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被曝光的村民周仔松告诉红星新闻,去年8月,他从浙江打工回来送父亲去医院,才知道自己和儿子被村委会列入“黑名单”曝光,“说我游手好闲,整天待在家里不出去,实在是冤枉。其实是我父亲生病了,而且后来我也出去务工了,之后又回来了一次,回来之后又出去,前后外出了三次。(2月7日 红星新闻)
被村委会因“游手好闲”列入“黑名单”的村民通过微博反映了自己的冤屈,之后引发了媒体的关注。在舆论压力下,近日海子村民委员会就前述“黑名单”正式作出道歉,称核查周仔松是因为照顾生病老人才没有外出,并非游手好闲,列入村级“黑名单”核查不准,表述有误,予以澄清。
这么来看,这父子两位确实挺冤,为了照顾生病老人没有外出,就被“官方”评定为“游手好闲”,并纳入村级“黑名单”予以曝光。众所周知,农村是熟人社会,父子俩一起被认为“游手好闲”,纳入“黑名单”予以曝光,这无异于将他们置于“社会性死亡”的窘境,会让他们在家乡难以抬起头做人。
虽然海子村委会迫于舆论压力道歉,但这一事件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仍然值得引起重视。如两父子本是孝子、孝孙,为了照顾父亲、祖父才没有外出,这样的行为本应受到鼓励与弘扬,怎么反倒误认为他们是“游手好闲”呢?由此可见,村委在对村民实际情况并没掌握的情况下,就乱下定论,乱开“黑名单”的“罚单”,暴露了该村“不文明行为考核制度”存在的严重漏洞。如果村委会可以随意给人扣帽子,随意将人纳入“不文明行为黑名单”,这还有造成微小权力滥用的风险。长此以往,只会让人人自危。而村委会支书居然还称“我们是一个最小的基层自治组织,有错误也难免……”不思反省,却以“最小的基层自治组织”为开脱,这样的借口难以服众。“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最接近基层民众,更应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避免犯错,更不能出现随便给村民“定罪”的严重问题。
关键更在于,“游手好闲”怎么就成了一种不文明行为?要脱贫致富,要乡村振兴,自然最怕的是“懒汉思维”,各地扶贫工作由此也重视扶贫先扶志,可能正是在这种观念影响下,海子村村委会将“游手好闲”列入了要予以批评的不文明行为范畴。可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游手好闲”虽不好,也是个人的自由选择,村委会有什么权力将这种行为纳入“黑名单”予以曝光,这既侵犯了村民的隐私权等权益,也亵渎了村民的尊严。
这种“不文明黑名单”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行为”,是权力在多管闲事。而像在一些农村地区,这样的“奇葩村规”并不鲜见。比如媒体曾报道过,有规民约为了弘扬“正能量”,让子女孝顺父母,对不孝顺的子女通过高音喇叭“点名”;有的村子为了遏制滥办酒席,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对村民婚丧嫁娶事宜进行粗暴干预……
将“游手好闲”村民纳入“黑名单”这样的“奇葩村规”,暴露了基层治理困境。所以,规范村规民约,规范基层微小权力,有利于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兹事体大,不可不察。要让基层组织既能积极作为,又不至于乱作为,就需要加强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管与指导,也需要加强群众监督,上下合力,规范好基层“微小权力”,才能有利于基层善治。
来源:红网
作者:戴先任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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