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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腐利”当“福利”
2021-02-23 19:56:50 字号:

莫把“腐利”当“福利”

文/白文福

本应由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却由单位公款支付。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载某地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就包含了这不可思议的一幕。

身为单位主要领导,想方设法为职工谋取福利是件好事,但以公款支付的方式,为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表面上看起来是为职工增加了收入,其实还是假公济私,把“腐利”当“福利”的违纪违规行为,终究是得不偿失。

想办法为职工谋福利,体现出的是单位及领导对职工的肯定、关怀,能够起到提升职工凝聚力、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但是,为职工谋取福利,必须建立在依规、合法的基础上,任何违规发放福利的行为,只会把好事变成坏事、把一手好牌打得稀烂,不仅会在单位内部滋生不良风气,更会损坏公家利益,甚至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之所以在少数单位会发生违规发放福利,出现把“腐利”当“福利”的问题,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有的领导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他们自以为只要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给了下属“好处”,并不只是揣进了自己的腰包,就不会出问题,即使“东窗事发”也说得清、走得脱。在作风建设持续深入的当下,还敢违规发放福利,把“腐利”当“福利”,不仅暴露出法纪面前心存侥幸的问题,更说明为了利益胆大任性的问题。

“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对于一个单位而言,为职工谋取福利,绝不是一件小事,不仅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更涉及单位内部的公平公正,甚至与单位形象密切相关。对于福利,其发放主体、资金来源、发放形式都有明确的规定,更何况涉及财物分配,该有的程序和审核,更不能少。企图绕过法纪的约束,以为职工谋利为幌子,把“腐利”当“福利”,不仅会影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样会损坏单位形象。

打着“为职工谋福利”等幌子,违规、滥发福利,绝不是领导干部关心关怀职工的正确打开方式,本质上的违规违纪,注定不是好事,无论是在职工中,还是在群众中,都会带来严重不良的影响。任何福利的谋取、发放,都不能缺失了制度约束和纪律监督,都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只有透明的能见阳光的“福利”,才是真正为职工谋福利,才是真正关心关爱职工。

来源:红网

作者:白文福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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