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第一个问题是聚焦“偷脸”:多家知名商店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偷偷搜集人脸信息,科勒卫浴、宝马等企业均在列。同时被点名的还有苏州万店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商户提供的设备涉及收集人脸数据。万店掌公司的薛经理表示,他们平台目前拥有的人脸数据量已经上亿。(3月16日 《中国青年报》)
不同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监控摄像头,这些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头能够在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即时抓拍知悉每一位到店顾客消费记录、购物偏好等信息。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消费者只要进了其中一家店,就会被摄像头抓取并自动生成编号,以后顾客再去哪家店,去了几次,商家都会知道,并且系统的识别准确率相当高,戴上口罩的人也有80%-85%的概率被准确识别。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而人脸信息属于个人独有的生物识别信息,一旦泄露,将严重威胁用户的财产安全、隐私安全等。这些装有人脸识别系统的商户,在没有明确告知和征求顾客同意的情况下,偷偷获取他人人脸数据,显然是对个人隐私赤裸裸的侵犯,会引起人们对隐私安全的恐慌。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迅猛发展,人脸识别技术得到了广泛运用,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也存在个人数据泄露等诸多安全挑战。这不能完全归罪于技术发展的不成熟,毕竟技术是由人创造和管控的,关键要看使用者抱着何种目的和手段去利用它。不论是科勒卫浴等品牌门店还是为商户提供人脸识别设备的万店掌公司,都是看重了用户人脸信息中蕴含的经济价值,全面而有效的监控,身份的精准识别,对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无疑能给企业及相关行业创造一定的商业利益。但任何时候,技术的使用都要遵守一定的边界,合乎公共利益,不能触碰法律红线和隐私底线。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代表建议“清理非必要的人脸识别”,所谓“非必要”可以理解为不合规安装、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采集个人数据,以至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但要防范人脸识别技术的潜在风险,除了必要的制度约束和法治规范以明确边界,更需要企业或政府机构承担起社会责任,以“人”为本位,采集人脸数据前告知用户用途和可能风险,保障公众知情权与选择权,在数据保护与数据利用之间取得平衡,不能为了经济效益而以牺牲公众信息安全为代价。
技术本身无所谓善恶,它无非是中性的工具和手段,使技术成为善与恶的,是创造和使用技术的人,人脸识别技术也是如此。在信息时代,隐私保护任重而道远,我们需要警惕人脸识别技术的滥用会造成的隐私安全风险,更需要反思与规范其使用的范围边界,让侵权者付出代价,让人们无所畏惧地露“面”,而这需要法律制度、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协同努力。
文/强亚娟(扬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强亚娟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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