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红峰
近日,经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如针对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提出“健全作业管理办法,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的考查要点。 (3月18日 教育部网站 )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不禁发声: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可以不公布,但须点对点告知学生和家长。
长期以来,学生的考试成绩被按照分数高低排名次并随意当众公布的现象,在各地屡见不鲜。按分数排名次和公布于众,既恶化了学生的生存环境,且常常成为悲剧的催化剂和导火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隐私就是一种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当事人不愿意他人知道,或他人不便于知道的信息。
哪个考分低的人,愿意公开自己的分数?在以升学考试为中心的应试教育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素质教育转变过程中,分数当应成为学生的隐私受到保护。
但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公开,不等于不告知学生和家长,就如高考成绩要让考生知道一样。让每个学生知道自己的考试成绩和名次,他(她)才能确定自己在班级、在学校的位置,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作为监护人,父母也有权知道孩子的学习状况,教师应有责任向家长如实介绍。
比如,杭州市一所公办小学成绩报告单上是等第评定,但班主任会给每位家长发短信,告知孩子考试各科成绩、错题以及在班级大致排名。这种做法既保护了学生的隐私权,又尊重了家长的知情权,值得各地借鉴。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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