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低俗不是创意,创作该有底线
2021-05-19 19:43:50 字号:

低俗不是创意,创作该有底线

青椒.jpg

5月18日,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在官方微博发布视频,并且文案写到,“日本动漫中男生高速奔跑掀起女生的裙子,是真的吗?”并在其后附上“带你一饱眼福”等话题词。虽然很快就删除了原博并道歉,但是仍引起了网友热议。

关于此事,笔者认为福特公司的低俗广告并非创意,广告创作该有底线。

企业想要通过博眼球的方式来提高影响,带动产品销售,这本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以此为掩饰,发布恶俗内容来博得消费者注意,实在让人忍无可忍。广告作为一种在大众媒体上进行传播的营销手段,它的受众复杂、庞大,甚至涉及许多未成年人。而像福特的“掀裙子”广告可能会对未成年人产生一种不良的引导,引起一些无法判断是非的未成年人的效仿。而且,广告借着侵犯女性隐私的噱头来吸引眼球,同样是对女性的不尊重。

近几年像这样的低俗广告还有很多,类似的有万科企业“樱花树下学生妹”的广告,椰树集团“从小喝到大”的椰汁广告。这些企业用低俗的“创意”来获得消费者关注。如果有人举报,企业就会有一套说辞来解释广告,甚至会指责观者把他们想歪了。而在观者看来,这样的广告确实引起了人们极度的不适。

在我国《广告法》第九条明确指出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而在第十条也提到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要断定广告是否违法,主要是看广告内容有没有明显的字眼涉及黄色的不健康内容,而对于暗示性语言和“新奇创意”,法律有点无能为力。

《广告法》的第五十七条也要求对于违反法律的广告停止发布,对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处以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如果一个公司利用低俗广告营销成功的话,一个产品的盈利成本就将远高于受罚成本。而如果失败,除去一百万的罚金,企业同样可以获得一波关注,就此来看,无论罚与不罚,公司都会获得一部分效益,这也使得许多商家愿意铤而走险。

关于这则广告,福特企业应该也报有这样的想法,但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网民对此反响竟如此剧烈。把“掀裙子”作为广告创意,虽然法律无法判定,但是公众和商家自身都知道,这是打着“创意”旗号的低俗广告。广告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文化和形象,而利用低俗作为广告内容,无疑是在自毁形象。

对于此类事件,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对打擦边球企业,官方要点名批评、警告,督促企业的整改。而对违法企业,相关部门更应予以重罚,让违法成本高于盈利,让企业不敢、也不能触碰法律红线。

文/栗思睿(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栗思睿

编辑:化定兴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