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国立执导电影《朝云暮雨》在江西婺源拍摄时,因封路导致许多家长无法通行,引发群众不满,导致有群众与剧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
好好的路为什么不让人走?是谁允许封路?据剧组工作人员表示,封路已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通过,获得了封路许可。对此,当地交警部门也表示,剧组确实获得上级许可并统筹安排,理由是拍戏对于婺源的宣传有帮助,剧组在哪拍就在哪管制。
路,是用来给路人通行的。封路,考虑了剧组的需求,考虑了婺源宣传的需求,那是否有考虑到过路群众的需求?是否考虑到了那些接孩子放学的家长的需求?剧组和交警把孩子上学的必经之路给封禁,而且封禁时间也包括了学校上学、放学的早高峰时段,还一封就是2天,这样怎会不引起“众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九条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道交法总则中更加鲜明地指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通过拍电影来提高本地知名度本没有错,为了更好地取景临时占用公共资源,大家也可以理解,但一切都应以合理合法,以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为前提。比如,应提前公示,给群众留出预先调整行程规划的时间;要便民优先,尽量错开早晚高峰,少给群众带来不便;执行中应保持良好态度,不要对群众厉声呵斥。这些最基本的安排都没有做到位,群众怎么能理解?当地相关部门和剧组被批评,我觉得一点也不冤枉。
路是大家的路,群众才是生活的主角。不管拍戏也好,还是为了宣传也好,封路的时候,都必须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剧组和相关部门应该好好反思,在做任何事情前,都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拍不拍电影,老百姓不管,但是不要干扰老百姓的生活才是大原则,否则老百姓有意见,好事也变成坏事,本末倒置,最后也只能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文/陆雪雯(广西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陆雪雯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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