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某剧组取景封路的消息在微博上引发热议。该剧组在江西婺源县境内的东门大桥取景,两天的拍摄中封锁大桥达11小时。据当地交通部门发布的通告显示,大桥于上午8点至晚上7点实行交通管制,期间机动车辆禁止通行,行人及非机动车辆限制通行。(5月22日《山东商报》)
东门大桥是当地横跨城区,连接两岸的主要干道,封路必定会影响人们的日常出行,何况是长达十几个小时的限制通行。在网友拍摄的现场视频中,就有家长因要接对岸的孩子放学而与剧组人员发生冲突的画面。据知情人描述,东门大桥封路后,家长如需去对岸接送小孩,要多走五公里路程,绕大半个县城。
当地的交警部门表示,此前剧组已向交警大队取得了交通管制许可,并在交警的协助下进行封路。封路的举措目前看来是合法合规的,但是否合情合理,显然双方都未深入思考,也没有做好准备。
事实上,剧组为了拍出好戏,打磨镜头,对一些重头戏或不可替代情节的拍摄场景进行封路清场,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理解决不包括在一条城市的主干道,用全城人民十几个小时的出行损失来让路,且没有任何有效的补偿措施。大桥公路不是“影视基地”,人民大众不是“群众演员”,剧组在电影拍摄上精益求精的追求,不该以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代价。
另一方面,对于当地政府部门来说,剧组前来取景拍摄,能为当地带来宣传效果,本是互惠互利的好事。但“好事变坏”,便在于相关部门只想着配合拍摄的宣传任务,却忽略了人民日常必需的出行要求。开了剧组的“方便之门”,却堵了人民群众的“生活之路”。
作为当地政府部门,既知东门大桥地理位置重要,封路势必大大影响人民生活,却还是批准十几小时的超长封锁要求。事前不做疏导人流、另行安排道路的准备,不告知群众具体原由,取得群众理解。只以一张突如其来的告示,阐释一个拍摄需要的简单理由,就退到一边,让人民牺牲自己的出行利益。也难怪乎现场群情激愤,怨声载道。
在整件事情中,要想避免冲突,其实有许多方法。作为剧组,可以根据拍摄情况选择合适时间段申请封路清场,而不是蛮横地霸占两天,诚恳地请求群众的理解。事实上,当天剧组有安排摆渡车接送老人通过,缓解了一部分冲突的发生。作为政府部门,既然了解当地情况,就应积极安排错峰出行、分流疏导等措施。
无论是剧组还是政府部门,都应多从老百姓利益出发,少些疏忽与傲慢。
文/曾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来源:红网
作者:曾晴
编辑:化定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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