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日的海边见过穿比基尼的,在游泳馆里见过比基尼的,你在加油站见过穿比基尼的吗?
6月9日,南宁一加油站为开展促销活动,请了几名穿着性感比基尼的模特站台,被一名司机拍摄视频发到网上,迅速引发网友热议。(6月9日《南国早报》)
视频画面显示,该名司机驾车来到该加油站加油,一名身穿比基尼的女子站在加油机旁边,不远处的展台前还有两名同样穿着性感的女子。此时,加油站的广播正在播放促销内容,“进站免费洗车、擦车、加玻璃水、除臭杀菌……”。当日下午4时许,记者致电涉事加油站,一名男子回应称:“加油站重装开业,计划搞3天促销活动。为了促进加油站的知名度,聘请了3名模特小姐站台,一个小时后就撤了”。该男子还称,“这只是一个促销活动,没有其他不良目的”。
然而,加油站既不是海边的旅游景区,也不是游泳馆,在这样的场合,让穿着暴露的女子站台进行促销,怀着什么心,恐怕路人皆知,难免会令人感到不适,有伤社会风俗,不仅损害该加油站在人们心中的形象,而且有伤加油站的声誉,更不利于日后的长远发展,实在是打错了算盘。
《广告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该加油站为博眼球、冲业绩,不惜聘请穿着比基尼的女子站台,背离了社会主义精神明文建设的精神要求。
加油站为促销进行宣传活动本无可厚非,采用创新方式提高吸引力也无过错,但用错方式只会适得其反。这样的方式在商家看来新颖独特,大众乐于接受,实则毫无创意,“伤风败俗”。商家在进行促销宣传时,应当使用正确的方式,不要试图投机取巧,抱有侥幸心理。让穿着比基尼的女子站台,能吸引一部分人的眼球,引起兴趣,但只能求得一时、一小部分利益。商家追求的应是长远的利益和良好的口碑,如此才能赢得客户的长期支持,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日后的经营和发展。
该事件的出现,也给别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宣传创新要三思而后行,莫突破公序良俗和法律的红线。
文/罗小洁(广西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罗小洁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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