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元鹏
李先生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反映,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清理一波手机短信,“除了验证码,大部分都是营销信息,不知不觉中就会积攒一堆,太烦了。拦截也没用,一些平台会换个号码继续发送。”他说,很多短信提醒“可以退订”,结果很多都“退不掉”。(6月17日《北京青年报》)
“限时降价,满99再减30”“余额不足?送您5元话费充值券”“贵宾您好,诚邀您参加25周年发布会,领取价值2680元智能门锁”……不少市民明明没有订过此类业务,却总是收到“骚扰短信”。
当然,这些营销短信,也都是“遵守规矩”的,比如明确提示“可以退订”。但是,你要想真“退订短信”也十分麻烦,不是要你“回复A”就是让你“回复B”,不是让你“回复C”就是让你”回复D”。而且,正如报道中所披露的,即便你回复了,也未必就真能“如了心意”。再则,“拦截也没用,一些平台会换个号码继续发送”。
市民没有“订购短信”,营销公司就直接“发送短信”,这本身就是一种骚扰。“可以退订”只不过是给“无情骚扰”穿了一身“漂亮衣裳”,打着“自愿选择”的幌子,惊扰着百姓生活。试问,商家有什么权力为百姓增加麻烦?而“退不掉的短信”则更可恶,本质就是一种“作恶营销”的行为。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往往是由于有一些空子可钻:比如,商家可以延迟退订的时间,或者,商家可以连接上百个通道,用户的退订,只能取消一条通道的发送,商家可以再从其他通道继续发送促销信息。
“退订不掉的短信”,监管部门要能“打得掉”。何不顺藤摸瓜,找打“幕后黑手”?2020年8月31日,工信部发布的《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就有针对营销短信的规定和罚则。其中规定,情节恶劣的,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回收相应码号资源。别让“规矩”沦为摆设。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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