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家发
近日,深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根据《条例》,出租车驾驶员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协商确定的行驶路线。(7月1日《羊城晚报》)
近段时间,由于出租车驾驶员未经乘客同意,“任性”变更行驶路线而引发的纠纷和事故时有发生,甚至导致乘客跳车致死致伤事件,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规范出租车驾驶员营运中的驾驶行为,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深圳市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的哥不得“任性”随意变更行驶路线,厘清了双方责任,有利于认定责任、解决纠纷,杜绝跳车等恶性事件再次发生。
少数的哥在运营时,为了能够多赚钱,有时便故意绕道宰客,特别是针对一些外地乘客。如今,科技信息技术发达,外地乘客利用导航,就能识别的哥宰客的伎俩,而网约出租车的起点到终点,行驶线路清清楚楚,更改线路也会显示出来。如果经过商量,乘客同意或认可了变更的线路,无可厚非;如果未经与乘客商量,或乘客不同意,的哥“任性”地变更行驶线路,就很容易引发纠纷甚至是事故。
长沙女孩乘坐货拉拉跳车,就是因为司机多次偏航,导致女孩跳车意外身亡,最终酿成了悲剧;杭州女子跳车受伤,也是因为出租车司机变更行驶路线。因此,立法对出租车驾驶员予以约束,才能倒逼其改掉“任性”的倔脾气——要么,规规矩矩地按照既定的路线,将乘客送达目的地,要么,因为修路、堵车等原因确实需要更改线路的,应当与乘客解释清楚,并征得同意后,再变更线路行驶。
根据《条例》,如果出租车驾驶员随意更改事前协商的行驶路线,将受到200-500元罚款。也就是说,的哥“任性”变更行驶路线,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一定的经济惩罚。这样,的哥想绕道宰客多赚十几、数十元,一旦被查处就非常不划算,的哥在权衡利弊之下,就会打消绕道宰客的冲动。此外,从技术层面上讲,特别是网约车,接单后的行车路线记录在案,有没有偏航变更路线一清二楚,的哥将无法抵赖,乘客如果发现偏离路线,可以说一举报一个准,谁还敢未经乘客同意就更改路线?
总而言之,深圳市为出租车营运行为立规矩,规范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的驾驶行为,给广大乘客带来了安全保障,值得其他地方借鉴和尝试。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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