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义闯
9日,有消息称,永辉生活小程序事先未征得消费者同意,对每笔订单收取1元包装费,共201480单,被没收和罚款3.2万余元。10日,永辉超市发致歉声明,称高度重视“永辉生活小程序收取1元包装费”的问题,表示诚挚歉意。对监管部门处罚决定,永辉诚恳接受并立即整改。问题发生后,公司业务及技术部门已紧急优化商品包装服务及收费规则。(8月10日 《成都商报》)
一元钱,是很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为何监管部门痛下杀手?难不成是小题大做?或杀鸡儆猴、故意找茬?
按常识而言,超市购物,需要包装袋,出钱购买一个塑料袋是再正常不过的需求,也是很多人习以为常的小事,很少计较价格的高低,以及收费的是否合理等细节。自打“限塑令”出台后,不可降解类的塑料制品要消费者掏腰包买单成了各大商家的“规定动作”,初衷是为了鼓励消费者使用环保袋,循环使用,保护环境。而现实中,塑料袋则成了不少商户的利润来源,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从商户角度讲,线下购物基本都要收取几角到一元的购物袋费用,线上收取个“1元包装费”,好像也说得过去。一来商品的送达确实需要包装袋,另外消费者也习以为常,不太会关注这一元微小费用的支出。渐而渐之,这成了线上下单购物的标配,这大概是永辉被曝光、处罚的缘由,但它为何要急着诚恳道歉呢?
原来,线上下单的“1元包装费”,并未得到消费者的同意,至少未经消费者的口头同意,但面对面征询对方的意见也太现实,故而被认定为非法所得。金额没收还予以处罚,永辉冤吗?好像有点,凭啥线下可以收,而线上却不可以呢?再说那么众多的消费者,好像提出异议的也寥寥无几,何以监管部门要严加查处,并予以处罚呢?
实际上,随着社会的发展,时至今日,线上购物已经越来越流行,甚至成了青年人群的时髦。线上商户并非永辉一家,对比而言,其他商户并未将每个订单绑定“1元包装费”,唯独永辉设置,这不仅仅是有违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了,而是有涉嫌欺诈消费的嫌疑。天量的“一元”累计起来不会是个小数目,这样的金额不是非法所得是什么?再者说,线上下单已经收取“送递费”,商户包装等应列入相应的费用开销之内,这是起码的契约精神,否则,随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费用,何时是个头?
对超市线上绑定“一元包装费”,予以查处和重罚,并非是小题大做,反而是治理商户隐秘牟利的精准治理,保护了消费者利益,扼杀住非法侵害的苗头。于整个线上消费市场而言,也是一次不小的震慑和警示。
来源:红网
作者:徐义闯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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