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红峰
近日,中国政府网公布教育部答网民关于“教师疲于迎检查、填表格等,教学反倒成‘副业’”的留言:2020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别出台了各省份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建立健全教师减负体制机制,明确具体措施举措。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督促指导和宣传力度,对落实工作优秀经验进行宣传,对落实不到位的省份重点督促,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取得实效。 (8月12日 中国教育新闻网)
近年来,100多项“进校园”活动纷纷走进中小学校。这些“进校园”项目对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传承发展、学生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过于频繁、缺少计划性、没有明显实效的“进校园”活动已成为形式主义,严重影响了中小学校的教学秩序。即使一个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每年主办一次活动,集中到一个学校每年就是十几次。活动种类多、烦琐繁重,主办者忙于走过场、留“痕迹”、建档案,学校疲于应付、流于形式,教师更是迎检查、填表格等,累得“喘不过气”来。
各级党委政府应以是否有利于学生成长、有利于立德树人为标准,实行“进校园”项目准入制度,统筹开展“进校园”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活动数量,为学校、教师、学生减负。在批准“进校园”活动项目时,应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凡是学校课程中已有的,或者是属于学校常规工作的,不要再安排相关“进校园”活动。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不妨设立校园“活动周”,各类“进校园”活动可统一安排在“活动周”内集中完成,这样有利于教师和学生集中精力完成教学计划。要杜绝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走形式开展“进校园”活动。同时,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审批和监管制度,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规范管理和统筹安排,既推进规范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又要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不久前,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厦门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落实进校园教育活动申报制度。除本级党委和政府或上级部门明文规定开展的活动外,需由主管部门或主办单位提前填写《厦门市中小学校进校园活动申请表》,于每年1月、7月向同级教育部门申报下学期的进校园活动,教育部门认定后,发布年度进校园活动清单。厦门市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限制进校园活动次数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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