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立志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8月9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率其培训教育委员会全体会员单位,向全省民办校外培训学校(机构)发出倡议。(8月10日 湖南教育新闻网)
该倡议号召全省民办校外培训学校(机构)提高政治站位,顾全大局,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的领导和统一安排下,将“双减”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坚持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教育本质和育人初心,遵循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服务中小学生五育并举全面发展;主动服从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在义务教育阶段不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该倡议呼吁全省民办校外培训学校(机构)明确校外培训定位,端正校外培训服务方向,加快转型成为有益补充,探索培训服务的新内涵、新途径;坚持证照齐全合法经营,健全规章制度,不断提升教育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强化自律,在培训服务中全方位、全过程自觉接受监管,充分体现公益属性,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这份倡议非常好,“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这个问题不是一般问题,关系到科教兴国宏伟战略实施,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教育健康发展,关系到国计民生大事。形势逼人,加强领导,严格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才能彻底整治好这一乱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如何落实,校内管理是内因,校外管理是外因。内外结合,共同发力是人间正道。可是,校外的民办教育培训“如火如荼”,好似“野孩子”,无法管教。曾经一段时期,分布在城市、乡村学校周边的校外培训机构多如牛毛,有的还自诩为“第一辅导”“学习中心”,自吹自擂,天花乱坠。校外培训班严重地加剧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家长的经济负担,加剧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矛盾,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校外培训机构往往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狐假虎威,与学校与班级“合作”,学生不得不从。
众所周知,实施义务教育以来,学生免除了学费、教材费用,贫困地区学生还有营养餐费,农村学生免除了寄宿费……可以说,学生的经济负担得到了较大程度的减轻。但是,学生家长还是感叹,现今孩子“读书”费用不是减少了,而是增加了很多。这是什么原因呢?就是校外培训机构在变相加重负担。孩子参加写作、绘画、书法、小记者、机器人、舞蹈、篮球、足球、田径、拳击、合唱等培训班现象相当普遍,名目繁多的培训在向学生们招手,美其名曰“素质教育”“特长培训”。为了参加学校的比赛,为了班上的节目演出,校外培训机构在开学之际,就“同步”到学校招生,校门口发广告的列成一个队,有的还“深入”到校到班,与学校熟悉的人拉关系,主要是找班主任,给他们做宣传发动,当然,好处在后头。到了寒暑假,培训机构更是成了“第二课堂”,有些孩子要参加几个班学习培训,上午一个,下午一个,晚上一个……
治理校外培训,过去主要是教育主管部门唱主角,遇到校外的乱象,难以治理好,效果不是明显。有的地方雷声大,雨点小。运动过后,涛声依旧,甚至是变本加厉。
治理校外培训,要通过现象看本质,抓住主要矛盾,教育部门责任首当其冲。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校及教师的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场所或将学生在校外培训机构的考试成绩及综合评测结果等信息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视情节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招生宣传、诱导或强制中小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培训的中小学校教师,在年度考评、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认真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不能忽视的是,治理校外培训要发力,民办教育机构责无旁贷,不能一切向钱看,不能置身事外。要真正营造纯洁的教育氛围,帮助学生减负,帮助家长减负,帮助社会减负,做到令行禁止,取信于民。笔者以为,要将“双减”当作一场“人民战争”来打,校内校外保持目标一致,同唱一台戏。党政领导挂帅,落实责任制,人人参战,内外配合,就一定能取得巨大的扎实的成效。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这次因势利导,发出倡议,是最好的回应,值得关注,拍手叫好!
来源:红网
作者:罗立志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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