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睿鸫
河南省气象局于8月18日启动暴雨Ⅳ级应急响应,8月21日10时升级为暴雨Ⅲ级应急响应、12时将暴雨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8月21日晚,河南郑州不少市民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暴雨,将私家车停放在高架桥上。郑州市交警支队21日晚作出回应,表示交警部门对车辆因应急防汛临时停在道路、高架桥等处不作违章处理。(8月22日 光明网)
高架桥秒变停车场,显然是为避免前期“7·20”特大暴雨,车辆被淹报废的惨痛教训。一些私家车主们,纷纷把车子转移至离家附近的高架桥上,进行应急避险。好在郑州交警及时对此做出回应,车辆因应急防汛临时停在道路、高架桥等处不作违章处理,并提醒广大市民停放车辆时尽可能不影响道路通行,待暴雨过后要及时转移车辆。
众所周知,“7·20”特大暴雨灾害带给郑州的损失是惨重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据河南省汽车行业商会初步统计,郑州市泡水车辆已超过40万辆。可以说,整个郑州至少有10%的车辆在这场灾难中“受伤”。此次郑州市民选择将车停在高架桥上,既是主动的自救行为,也是源于当地交警部门站在群众立场上,以保障公众切身利益为重,主动采取“允许私家车暂停高架桥”人性化执法手段。这为应对灾难性天气来临时,有效降低公众财产损失提供了坚强保障。
面对难以预料的灾难性天气,郑州交警将防灾放在首位,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道路资源来应急,只要有利于防大汛,只要有利于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特殊时期就可以采取非凡之策。果断出台“允许私家车暂停高架桥”应急举措,不做任何处罚的做法,值得肯定与点赞。
当然,让私家车停放高架桥,毕竟是权宜之计,不能长久为之。况且停在高架桥不但会影响交通畅通出行,而且也不能满足所有市民的停车需求。这就要求城市的管理者,应当提供必要的公共场所,比如,地势高不容易产生内涝的路段,包括公园、广场等,可以划定为应急避险停车场所,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颇具欣慰的是,8月19日,为应对台风“海高斯”可能发生的城市内涝,广东开平发布了城市内涝机动车辆应急避险临时停放场所启用的公告,划出车辆能安全停放的具体地方,用专门制作的市区车辆走向指引地图,来给私家车的车主指出安全、具体、快捷的停放路线指南。并规定当城市内涝险情解除后,不再对广大群众造成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威胁时,城市内涝机动车辆应急避险临时停放场所停止使用。如此一来,不仅能让城市应急避险形成制度化管理,也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公众财产损失。
来源:红网
作者:吴睿鸫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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