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传发
近日,辽宁沈阳,一男子欲改名为刘霸道,被派出所拒绝后诉至法院。刘某超诉称,公民有修改名字的权利。派出所则表示,刘某超改姓名是因自己喜欢丰田“霸道”汽车,理由不合理,同时经查丰田“霸道”汽车曾涉辱华广告,刘某超将问题车名作为名字有背公序良俗。法院认为,如人人因个人喜好变更户籍登记姓名,会增加社会管理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刘某超诉讼请求。(9月19日 《北京青年报》)
沈阳这名男子叫刘某超,他想改名“刘霸道”,遭到派出所拒绝之后诉至法院,最终还是被法院判决驳回其改名请求。对此,我觉得,相关方面拒绝改名“刘霸道”,就应该理直气壮。
姓名,就是一个代号,代表的是某一个特定的人,以便社会交流。当然,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有起名的自由,也有改名的自由。但,起名也好,改名也罢,自由也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公序良俗。
一般来说,起名或改名,人们总是从善向美的。有些人的名字里有“山川河流,花草树木”,有些人的名字里有“平安、健康、富强”,还有些人的名字里充满着“大义”,诸如“爱国、卫国、援朝”之类。当然,还有许多女性名字里有“女”字旁的字,譬如“媛,妹、姝”之类,如此等等,这些都没有错。同时,有的人起名讲究标新立异,但后续由于字词过于生僻不方便生活导致改名,也很正常。就像前不久因名字里有个生僻字“蘋”无法合成健康码,南京一老人求改名,这种改名也是情有可原的。
现在的问题是,沈阳这个刘某超,他要求改名为刘霸道。对此,且不说他将问题车名作为名字肯定是有问题的,仅说字面上的“刘霸道”,这就是在“添堵”。
“霸道”者,强横而不讲理也;通常,我们批评一个人说,“你这人真霸道,一点儿理也不讲”。假如,公安机关同意你改名为“刘霸道”,接下来,有人说我要改名“李流氓”,或者“王造假”,或者“张偷盗”,或者“赵奸杀”,那岂不是普天之下坏人当道么?所以说,改名“刘霸道”,首先是在给社会添堵。
再者,改名“刘霸道”,也是在给改名者自己添堵。人多有缺点,假如,该事件的当事人刘某超,有时候表现不那么正义,不那么公道,不那么平等待人,或许别人就会拿你的姓名说事,“刘霸道,不地道,我们还是离他远点”,起码你的名字给人的印象是负面的,是消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相关方面理直气壮地拒绝改名“刘霸道”,那不是在为难他,而是在爱护他。
来源:红网
作者:张传发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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