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当个人信息在无意间被泄露,我们面对的是不断的广告营销电话与垃圾骚扰信息。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仅暴露了我们的隐私,也造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信息骚扰”。
据记者了解,信息泄露主要是由“技术性”的“网络爬虫”导致的。在这种技术的支持下,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许多叫卖客户资源的公司,为有需求的中介公司提供信息搜集服务。信息泄露“堵漏”已经成为当前社会民众重点关注的问题。(11月13日 《中国经营报》)
近几年,虽然市场各主体对客户信息保护的意识逐渐增强,相继建立了一些保护客户信息的机制,但“网络爬虫”技术的发展,让信息保护变得更加困难。而纵观信息泄露的过程,技术和监管上的“漏洞”,才是“网络爬虫”得以顺利获取信息的关键。打击信息买卖“灰产”,必须首先“堵漏”。
技术协作筑防线,“全程”守护更放心。从“网络爬虫”获取信息的方式来看,“过程”保护的缺失,是爬虫“得手”的关键。因此,经营主体与电信运营商之间,应当加强信息保护技术的协作,筑牢信息沟通全过程的防线。
关注投诉与反馈,补全事后处理“短板”。如果信息不慎泄露,在遭到信息骚扰之后,如何不被继续骚扰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信息买卖“灰产”在不断“二手转卖”用户信息资源时,对用户造成了不断的信息骚扰。目前,并没有一个完善的信息骚扰投诉与反馈机制来帮助用户,这让垃圾信息更加猖獗。对此,相关部门除了加强督促,更要帮助完善用户的投诉与反馈机制,让用户求助有道。
落实信息保护“法”,预防制度实施“漏洞”。11月1日,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保护法》正式施行,它填补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漏洞”。在今后的法律实施中,相关部门与各经营主体都应积极围绕信息保护法进行信息保护,社会各界也要对此进行严格的监督,让“法”成为个人信息有力的“保护伞”。
电信信息骚扰对人们的影响其实持续已久,许多人深受其害。解决信息骚扰问题,需要“全程全方位”的防护,也需要法律、相关部门以及各主体之间的互相监督与合作,查缺补“漏”。
文/李珍欣(重庆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李珍欣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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