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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通报处罚“摸鱼”员工,为何得不到“打工人”的理解?
2021-11-19 16:14:47 字号:

国美通报处罚“摸鱼”员工,为何得不到“打工人”的理解?

——本文系红网第七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一张来自国美的《关于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处罚通报》截图在网上流传,上班刷视频、听音乐即被通报批评是否合理引发网友热议。17日,国美控股集团发表声明称,被处罚员工相关行为消耗的非工作流量及对应时长已远远超过劳逸结合的合理范畴,并表示会对内部通告外泄情况按规定予以追责。

其实单从通报来看,有的员工在4天内看视频消耗的流量超过20G,将这一行为定性为“超过劳逸结合的合理范畴”并不为过。而对于部分网友关心的“排查员工流量的行为是否会侵犯个人隐私”这一问题,也有律师作出了相关解读:如果事先告知并征得员工同意即不构成侵权。但不少网友对国美的回应却并不买账,认为国美此举是“错上加错”,更有甚者称其为“周扒皮式的资本”。持这种观点的网友不在少数,那么,国美通报处罚“摸鱼”员工,为何得不到“打工人”的理解?

如果说,对过度“摸鱼”的通报批评是一个导火索,那么,真正令“打工人”出离愤怒的,恐怕是隐藏在通报背后的不对等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使用的流量信息进行监控,以保证其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那用人单位又何以保证劳动者的非工作时间不被工作侵占呢?用人单位可以对“过度摸鱼”的劳动者进行通报批评,那用人单位又何以做到对“过度加班”“强制加班”等行为的自我批评呢?不能忽视的是,有不少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待遇”“加班费”和“996工作制度”上有着灵活的底线原则,却又在“业务指标”“员工考勤”和“摸鱼问题”上执行着法不容情的规章制度,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对等的劳动关系。

现在,无论职业如何、收入高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喜欢把工作称为“打工”,把自己称为“打工人”。这是一种年轻人的自嘲方式,也是劳动者在不对等的劳动关系下的一种身份认同。“上班摸鱼”是“打工人”在工作重压下的一种慰藉,“带薪娱乐”成为了“打工人”消解不对等劳动关系的一种方式。所以,尽管是对过度“摸鱼”的行为进行处罚,但国美的做法还是让不少人感觉有被冒犯到。

比起“国美事件”本身,更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事件背后所反映的劳动者的心态问题。一个包容、进取的用人单位与接续奋斗的劳动者是相互成就的,与其在“摸鱼”问题上争论不休,不如想想如何才能做到双赢。

文/李思佳(青岛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李思佳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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