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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发生火灾8人死亡,“地下二层建市场”科学吗?
2022-01-02 19:46:19 字号:

大连发生火灾8人死亡,“地下二层建市场”科学吗?

文/郭元鹏

2021年12月31日11时11分,大连市鞍山路104号新长兴市场地下二层发生火情。当日13时,明火被扑灭。截至发稿时,事故造成8人死亡,1名消防员因公殉职。5人受轻伤,处置后,4人留院观察,1人已出院。公安部门已依法对企业负责人进行控制。善后工作已全面展开。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1月2日 央视新闻)

接警后,各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相关领导以及消防、应急等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从救援时间看不能不说是“及时的”“迅速的”“准确的”。但为何如此“及时”“迅速”“准确”,还是出现了如此悲剧结局?答案是唯一的:救援难度太大,因为市场位于“地下二层”。

公开资料显示:新长兴市场是大连市政府对西安路新兴商业区建设升级改造项目,也是大连市“菜篮子”重点工程。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目前,已发展批发商、经销商、代理商1600余户,从业人员5000余人。

如此规模庞大的市场,有相当面积的经营场所是位于“地下一层”和“地下二层”的。这么大的面积,这么多的商户,这么多的消费者,显然早就埋下了安全的隐患。即便不发生火灾,也可能发生其他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地下二层”及其以下禁止设置居住场所、娱乐场所和餐饮场所;“地下三层”及其以下禁止设置商市场、文化体育运动场所以及办公场所。从规定来看,商场是可以建在“地下二层”的。这是合法的,只是这种“地下隐患”也需要我们更加正视。

“地下越深”越是不好管理,越是不好预防火灾,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这起悲剧的发生,需要我们反思“地下二层可以经营市场”的规定是不是需要修改?是否真的是科学的?试想,如果火灾不是发生在“地下二层”而是地面上,是不是悲剧可以避免?

总之,对于“地下的隐患”需要“地面的监管”。一个是,需要反思“地下二层市场”的安全标准提升的问题。比如,“地下二层”的经营规模是不是需要缩小,压缩到与“救援能力”匹配的规模?比如,“地下二层”的隐患防范标准该如何升级强化,消防设施、报警装置等等如何要比地上更严格?比如,“地下二层”的安全通道是不是需要拓宽?而对于“地下的监管”则需要监督部门不能总是“在地上待着”,要更加周密地开展地下安全场所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尤其是在一些地方,竟然将居民区的“地下防空空间”“地下车位空间”租赁给一些餐饮单位和宾馆业主,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需要严厉打击。

来源:红网

作者:郭元鹏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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