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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怒症”就该用法治“息怒”
2022-01-16 15:59:00 字号:

“路怒症”就该用法治“息怒”

文/丁家发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1月15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14日,在宝安区西乡街道建安二路一路口,两名司机在等红绿灯时发生口角纠纷,进而下车斗殴,目前该两名司机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月15日 中国新闻网)

深圳这两名司机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在等红绿灯时发生口角纠纷而下车斗殴,令人大跌眼镜。尽管事后双方握手离去,但两人还是因扰乱公共秩序均被行政拘留5日,纯属咎由自取。笔者认为,此事件是一堂警示课,对待“路怒症”就该用法治“息怒”,依法依规予以严惩,才能治愈他们的“坏脾气”。

司机开车上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才能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充分保障行车安全。然而,深圳这名公交司机却无视交通安全,在停车等红绿灯时发生口角纠纷后,竟然做出了过激的举动,双方下车进行斗殴。如此行为,不仅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也将自己置身于十分危险的境地。一旦绿灯亮,其他车辆启动后躲闪不及,或追尾撞上在路口停放的车辆,或撞向正在斗殴的双方,后果将不堪设想。可见,两名患了“路怒症”司机下车斗殴,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两名司机在路边当众斗殴后,双方握手离去。或许,两人是“不打不相识”,最终握手言和而离开,但此事件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如果执法部门对此放任不管,就可能有越来越多的“路怒症”效仿,将马路当成“角斗场”,遇事斗气、比狠或大打出手,做出一些过激行为。因此,对“路怒症”的违法行为,绝不能姑息养奸。可喜的是,当地公安部门在调查清楚事实后,对两名违法司机均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不仅是对双方的惩戒,让他们在监牢中反思其违法行为,也给公众上了一堂警示课。

在城市里,患有“路怒症”的人越多,不必要的纷争、吵闹就越多,导致社会戾气必然膨胀,其潜在的安全隐患必然增多。“路怒症”具有社会危害性,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交通安全问题。要治愈“路怒症”,就应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路怒症”们予以严惩,用法治手段让他们冷静和“息怒”。

因而,针对“路怒症”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涉及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样才能警示教育“路怒症”们收起自己的臭脾气,从而有所敬畏、有所克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类似两司机斗殴事件才不会重演。

来源:红网

作者:丁家发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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