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欣邑(宁夏大学)
3月25日,藤县“3·21”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在“今日藤县”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声明,声明中提到,关于“3·12”事件,指挥部暂未以任何名义进行社会募捐,提醒各位广大群众不要向任何机构的银行账号、收款码等提供转账,避免上当。
从媒体披露的信息来看,这种“冒充募捐”的诈骗方式已经不是什么新手段了。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一些不法分子表面上打着“抗疫”的幌子,冒充公益组织工作人员、爱心人士等,背地里却把有爱心的群众当成自己牟利的工具,以援助资金之名实施诈骗,某公益屡禁不止的套捐就是很好的例子。
显然,对于这种诈骗形式,公安部门已经予以关注,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而人民群众也应该提高自身的防诈骗能力。如通过官方公布的正规渠道捐款、捐物,对于社会募捐应提高警惕,一旦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不能纵容诈骗分子借“募捐”之名进行网络诈骗。
另外,在笔者看来,诈骗的最终受害者还是人民群众。人们有必要反思:为什么自己总会上当?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手机支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大便利,越来越多的人通过网络献爱心,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就像此次空难发生后,当地的救援情况时刻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暖流涌动,大家都希望可以为救援工作献上自己的爱心。一些不法分子正式利用了这一点,借机在互联网上发起捐款,实施诈骗。而大部分人都沉浸在怜悯与悲痛之中,对于此类信息会更加放松警惕,导致上当受骗。
互联网庞大又复杂,也使得监管难度日益增强,防治诈骗的难度更高。比如当一个募捐链接在各大微信群进行传播时,因为互联网原因,排查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不能及时判断链接的真假,最终让不法分子钻了漏洞。因此,当大家面对诈捐时,一定要注意核实信息,不要因为怜悯与悲痛而放松警惕,切莫让自己的“爱心”变成“糊涂的爱”。
来源:红网
作者:柴欣邑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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