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明(西南政法大学)
近日,云南昆明云山村,一段执法工作人员拍摄的视频显示,一农副产品加工坊工人们竟然用嘴剥蚕豆皮。而且,现场所有工人及负责人均无法出示健康证。当地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了解,小作坊的工人们是按剥壳称重算工资的,为了多点收入所以用嘴来剥壳。目前,执法人员现场对查获的问题蚕豆已进行了销毁,同时对作坊老板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写下保证书,杜绝“口水蚕豆”。
脚踩酸菜、“木薯”粉条的阴影才过去半个月,现在又出现了“口水蚕豆”,连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看到后都忍不住痛批:“恶心得很!恶心!”而更令人气愤的是,执法人员现场联系到涉事加工作坊的老板,当被问及情况时,对方竟辩称“生意太好遭同行嫉妒”,不但没认识到错误,而且还花式“甩锅”,声称其他几家也都是这样(用嘴剥豆)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面对屡屡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不由引人发问:这些问题究竟是怎么产生的?怎样才能“斩绝后患”?消费者今后还能不能吃得安心?
应当看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产生,背后是食品生产经营者遵规守约意识的缺失。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很显然,生产“口水蚕豆”加工作坊的老板,严重违背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遵守的最基本的底线,无视了食安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其形成了一种“不以为然”的心态,也为食品安全埋下了风险与隐患。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同样也是管出来、测出来的。类似于“口水蚕豆”这类食安风险隐患的出现,也同样给市场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面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屡屡“出镜”,必须严格排查与治理,不能放任不管。要坚持用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监管,最严重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守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只有确保监管工作始终“跑”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前面,才能守住食品安全这条生产底线、发展生命线。
此外,还应注意到,食品产业生产全流程涉及的环节多、链条长、参与主体多,这就意味着食安风险隐患点就多,光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是不够的。因此,对于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和治理,需要采取综合手段,全社会参与协同共治。首先,要加快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的制度保障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其次,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行使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公民权利,为维护食品安全贡献一己之力;最后,媒体要行使好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的职能,将那些食品生产不法企业公之于众。
食品安全无小事。只有强监管,才能倒逼食品生产企业严规范。维护食品安全是一项长线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社会要共同行动起来,齐心协力,织密织牢食品安全防护网,如此才能营造一个健康绿色的食品生产环境,进而让食品安全不再是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陈海明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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