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姐 (西南科技大学)
近日,云南玉溪一女子酒后驾车引发关注。原因是该女子在被查出酒驾后,竟言辞凿凿地对警方说:“我是故意喝酒,给叛逆儿子上一课。”这种“骚操作”立即引起了网友的热议,“这脑回路实在清奇”“反向教育?”“知法犯法,罪加一等”。(4月9日 澎湃新闻)
孩子叛逆,该女子想让孩子受教育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这种以身试法的“言传身教”显然过于极端。在中国的家庭教育中,言传身教是指父母不仅在言语上传授,还要在行动上起到模范作用。但这种模范作用一般是积极正面的。此外,让孩子知道酒驾危害的方式也有很多,如观看相关视频、查阅相关资料等。但在明知酒驾违法的情形下,该女子仍然选择酒驾这种最极端的方式教育孩子,实在是下下策。
当然,家长可以通过反向教育的方式教育孩子,但反向教育也要有度,其绝不是实验和违反法律的理由。不同于道德的软约束,法律是硬要求,具有强制性和权威性,任何人、任何事物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从这方面来看,该女子的行为不仅挑战了法律底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向孩子传达了一种法律是可以轻易违反的倾向。这不仅没能起到教育孩子的作用,还可能起到反作用。
事实上,这种借着“教育孩子”的名义违反法律的事情并非独有。2021年2月3日,黔南州罗甸县民警在路检时,发现司机王某涉嫌酒驾。在酒精检测的过程中,王某十分不配合,甚至准备逃跑。事后,王某的解释与该女子如出一辙:“因为儿子不听话,自己就想着以身试法,给儿子看看后果。”这种“不一般”的教育方式无疑体现了该类人心怀侥幸心理,以及其法律意识的淡薄。
这种法律意识的淡薄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对社会的不负责。试想一下,该女子和王某酒后驾车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碰到警方,又或者是他们体内酒精含量过多,会不会造成重大的事故,产生人员的伤亡?关于这一点谁都无法保证。
而从警方这一角度考虑,以身试法的教育方式也并不恰当。对于警方来说,维护交通秩序,保障公民安全是他们的职责。对此,我们应该持一种感激和理解的态度。而诸如该女子知法犯法的态度不仅会增加警方的工作量,也是对警方工作的不尊重。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本就是一门学问,教育方式可以多样化,但以身试法的教育方式并不可取。人们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应该明白法律是底线,任何想要挑战法律底线的教育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其教育效果也将适得其反。
来源:红网
作者:张家姐
编辑:刘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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