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撤销教育局通报,惩治瞒报不能伤及无辜
2022-04-20 19:05:40 字号:

撤销教育局通报,惩治瞒报不能伤及无辜

青椒文顶图.jpg

□李炜(郑州大学)

最近,网上流传一张落款为“绥化市教育局”的通报。通报称,4月11日,绥化市直属一学校高一学生,因其家长从外地返绥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对该生做出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该通报立即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4月19日,绥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称,绥化市教育局和绥化市第二中学对疫情防控政策理解有偏差,做出的决定不当,责令学校整改、学生正常上课、撤销绥化市教育局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4月19日 绥化日报微信公号)

疫情期间,未按要求报备行程,一方面不利于流调工作的开展,可能会造成疫情扩散与传播;另一方面,会给自己带来“灾祸”,严重的甚至会带来牢狱之灾。两位家长从外地返绥化未按要求向学校报备,按照规定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而学生与之并无直接关系,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不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但在此次事件中,绥化市教育局做出了开除学生学籍的决定,这是不合理的。惩治瞒报,必须由相关机构按照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而不能任由权力滥用,更不应伤及无辜。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任何权力都是法无授权即禁止。疫情发生以来,此类滥用职权、拿着鸡毛当令箭的事件已不是个例。防疫政策上传下达,部分基层管理人员容易出于懒惰懈怠进行层层加码。我们可以理解想要最大限度保护公众生命健康的心情,但家长返乡瞒报,涉事主体是家长,学生只是连接家长与学校的桥梁,开除学籍着实是“太过了”!教育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应当给予尊重和保护。我们积极防疫是为了能战胜疫情、更好地生活,让社会更好地运转,绝不是让某一些人感觉有了一些权力而行使法外之权。

我们最大的权力,就是要为人民服务。基层管理人员要摆正姿态、坚守负责,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在其位谋其政。手握的权力是用来服务的,法治始终大于人治。

来源:红网

作者:李炜

编辑:陈乘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