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雨晴(广西大学)
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部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为唯一依据对网络主播排名、引流、推荐,禁止以打赏额度为标准对用户进行排名。”(5月10日 《潇湘晨报》)
早在2016年,国家网信办就出台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旨在促进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成长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网络主播通过展示才艺等途径获取打赏的方式本无可厚非,这实际上也是一种通过自我劳动,获取报酬的合法行为。但近年来,直播领域出现了一种攀比风气,有些主播通过言语诱导,刺激观众冲动消费,加之平台还会根据打赏金额的高低进行排名,由此便出现了许多“榜一大哥”。这一称号的出现,使得打赏的观众获得了内心的满足。但是,这会激起观众的虚荣心理、攀比心理,促使他们在直播间里“争奇斗艳”。
今年3月,深圳一男子因沉迷网络直播,为了成为“榜一大哥”,频繁挪用公款,共花费4800多万元用于打赏,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一些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受直播间所渲染的氛围影响,盲目进行打赏、攀比。
出台取消打赏榜单,禁止以打赏额度排名的新规定,可以对打赏行为进行合理干预,匡正社会风气,倡导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当排名不再透明,“榜一大哥”不复存在,打赏者享受不到原有的“过度赞誉”和“排面”,那么,存在于直播间的攀比之风将慢慢消散。从本质上来说,直播打赏是网络直播行业探索的商业模式,打赏也是一种商业性的消费行为。直播间里被极度渲染的气氛、煽动性的话语等都会使观众“上头”,从而冲动打赏。有排名就会有竞争和比较,取消排名能给观众“降降火”,让观众理性思考打赏的真正意义在于什么,打赏是否有必要。
新规出台后,网络直播平台作为“把关人”,应当作出反应,加以整改。不仅要对原有打赏规则进行修改,还要加强对直播内容的筛选、审核与监管。在鼓励直播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防止煽动性消费的发生,消除由巨额打赏滋生的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等观念的影响,净化直播生态,传递正确的消费观。
应当看到,消除攀比风气不仅要靠国家规定和平台管理,网络主播也有应当承担的责任。网络主播作为盈利方和内容生产者,应当考虑自身会给观众来来什么样的影响,应输出正向的内容,不以低俗、情色内容为荣。更不能见钱眼开,不能为了博取流量、获得打赏而不择手段。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来源:红网
作者:闭雨晴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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