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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衣不能冬穿,“超长预售”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2022-05-11 17:24:44 字号:

夏衣不能冬穿,“超长预售”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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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维隆(广西大学)

“这年头,衣服卖现货是违法的吗?”近日,正值夏装换季之时,一则来自某百万粉丝大V关于吐槽网红店“超长预售”的视频爆红于网络,引发了网友的热烈讨论。“夏衣冬穿”看似夸张的吐槽,在动辄30天到45天的“超长预售”面前突然变得合情合理,评论区里的网友“群情激愤”,纷纷又讲出了自己苦于预售的痛苦购物经历。

预售的概念在电商销售中并不算新鲜,多指消费者需在产品上市之前预先付费,而商家在预售达到一定量后才投入生产并发货。这样可以让商家避免面临库存积压风险,可以有效规避来自仓储、维护以及资金回拢方面的风险,在快节奏更新、以小成本运营为主的服装电商行业,采用预售的方式也属于无奈之举。

但随着愈来愈多的网红服装店异军突起,预售现象越来越普遍,时长也从7天、10天变成了14天、30天乃至45天,甚至已经超过许多制作繁复的手工艺品所需要的制作时间,那这样的“超长预售”便有了钻空子的意味,一来不仅彻底将电商所拥有的快捷、便利属性损失殆尽,让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极为糟糕,二来还试图将正常服装生产中的商业风险一一转嫁给消费者。

愈演愈烈的预售之风,背后的实质是服装电商行业中长期缺失监管与缺乏标准限制下丛生的乱象之一,其不合理性体现在单纯地增加了消费者的购物风险,却未给消费者带来任何的购物便利。

“超长预售”“单方面延长预售时长”等行为是否属于钻电商销售的空子,其实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便有定性。消费者如未违反商家所规定的购物原则,商家在没跟消费者沟通并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修改发货日期及单方面撤单,均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商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而很明显“超长预售”中单方面延期发货,甚至取消发货的情形明显已经违反上述规定,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消费者完全不用听信商家所画出的虚无缥缈的“大饼”,勇敢地拾起法律的武器,正当地维护自身权益,商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回到电商平台层面,预售乱象也并不是不能在源头制止。例如淘宝平台就率先做出表率,规定了卖家如违背发货时间、交易价格、运送方式等承诺,需要向卖家支付该商品的实际成交金额10%作为违约金额。而拼多多则规定预售时长超过七天的则不会在首页进行推送。除此之外,其实电商平台可以进一步对预售行为作出监管,例如对预售商品的定价、质量、预售时长、后续的退货程序作出进一步的细则要求与明确规范,最关键的还需要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只有各电商平台联合打击,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放在第一位,才能对蔚然成风的“超长预售”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与监督。

笔者认为“超长预售”乱象的泛滥,其实是消费者与商家双输局面。首先是消费者的消费体验遭到破坏,“夏衣冬穿”这滑稽的场面本就让人一言难尽,之后还要面临款式、质量不合适的糟心事。其次漫长的预售无疑是对消费者购买欲望的透支。为了规避一时的风险而丢掉了消费者的青睐,无疑是竭泽而渔,各路服装电商切勿“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来源:红网

作者:练维隆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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