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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就像一面“照妖镜”,别对个人防疫物品动歪心思
2022-05-18 21:57:52 字号:

疫情就像一面“照妖镜”,别对个人防疫物品动歪心思

□黑子

近日,《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湖南岳阳贺某林、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因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被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告上法庭。

这起湖南省首例由消保委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为何该案成为热点呢?这是因为被告销售的假冒伪劣商品是口罩。

疫情之下,口罩的重要性对大家而言是不言而喻。薄薄的口罩,是普通百姓防疫的必需品,但在不少媒体报道中,我们可以看到口罩这样简单且便宜的个人防疫物品,有些人动歪脑筋,将它当作可以钻空子“闷声发大财”的商机。

比如有的口罩耳带容易断,有的口罩金属条容易坏,有的熔喷布不合格、有的口罩薄到能透光,有的普通口罩冒充手术口罩等,我们很难想象,如果这些劣质口罩在封控区、防控区被普通老百姓使用时,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如果这些劣质口罩在医疗机构使用,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预防病毒感染的关键之一就是戴口罩,正规的、安全的口罩能够将病毒与我们隔开。可以肯定的是,假冒伪劣口罩无论是对普通老百姓,还是对医护、防疫人员,都起不到丁点防护作用。

疫情就像一面“照妖镜”。尽管个人防疫物品的重要性大家都懂,但总有些人利欲熏心,弃群众的生命安全于不顾,置新冠肺炎病毒的传播风险于不顾。可以说,在病毒面前,那些劣质个人防护物品生产和销售者赚的是钱,害的是命。

疫情对有些人来说就是商机,追逐利润是商业的本质,但过分追逐利润则让有些商人忘记了社会责任。

在这起湖南省消保委诉假冒伪劣口罩公益诉讼案中,我们可以看到被告当事人贺某已经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获刑,被告公司也因此被市场监管部门作出罚款行政处罚。这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常常是从“伪劣产品”和“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出发,有些还可能构成诈骗罪。

湖南省消保委的公益诉讼适当其时,他们从保障消费者权益出发,无疑是在与司法机关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的同时,对制售假口罩、假个人防疫物品的不良商家起到了共同打击的作用,从法律角度、从消费者角度,提高制假售假的“成本”,这样的公益诉讼,毫无疑问更深层次让对个人防疫物品做出制假售假的人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情已经不是简单的制假售假,而是在“谋财害命”。

古有云,不谋不幸之灾,不敛不义之财。那些想要通过防疫“钻空子”的人,应该看清楚,自己想要“暴富”的所作所为都已经写在了《刑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违反则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小赢凭智,大胜靠德,当我们正在共同面对疫情时,不求你捐款捐物,但求你问心无愧。切勿因利忘义,践踏普通消费者的权益、情感和生命。

来源:红网

作者:黑子

编辑: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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