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峰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压紧压实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承包者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 (9月1日 新华网)
幼儿园、学校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幼儿园、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随着幼儿园、学校生源的增加和学校寄宿制学生的增多,部分幼儿园、学校食堂管理的后勤工作存在不少问题,食品安全隐患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幼儿园、学校的食品安全不容忽视。
近年来幼儿园 、学校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不断触动了公众的神经。究其原因是幼儿园、学校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常态化监管不到位。个别幼儿园、学校主要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幼儿园、学校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部分幼儿园、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食堂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食品留样不规范、存在超加工经营能力供餐的现象;部分幼儿园、学校存在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情况,不少食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消毒方式和具体操作不清楚,等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校园食品安全绝不能陷入“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的怪圈。要强化幼儿园、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是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幼儿园、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创建校园食品安全
总之,只有落实好网格化、台账化的日常监管要求,坚持幼儿园、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到日常监管不放松,让常态化监管发挥全天候效用,才能筑牢幼儿园、学校食品安全防线,使学生就餐既营养又卫生。
来源:红网
作者:王红峰
编辑:田德政
本文为红辣椒评论原创文章,仅系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红网立场。转载请附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